永春都更案面臨「胎死腹中」 建商批:都更行政審覈名存實亡 

臺北永春都更案昨(2)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臺北市府敗訴。(圖/記者董美琪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臺北市永春都更案昨(2)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臺北市府敗訴,要求變更計劃建照將一併撤銷且要求停工,成爲國內首宗「斷頭」都更案。對此,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表示,此舉等同宣告都更的行政審覈名存實亡。

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春銅指出,司法判決若過度介入專業行政審議,將阻礙都更執行性與安定性,即便已經經由行政機關覈定的都更案,若還是有釘子戶提出訴訟,就必須等待訴訟確定才能走下去,「此舉對於未來都更政策推動造成很大傷害。」

陳春銅也說,2012年「文林苑」的爭議,已經重創民間參與推動都更的信心,好不容易臺北市府今(2017)年積極推動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提出30多項行動方案,才讓民間重拾推動都更的信心,如今再因爲這個判決,讓整個都更行政造成缺乏安定性,「請問臺灣要如何繼續推動都更?產業如何安心投資?」位於北市忠孝東路、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原有126戶,8.66戶長期無法整合,森業營造2014年9月在同意戶支持下,提出變更事業計劃及擬定權利變換計劃案,將全區重建,改爲重建、整建並行,把不同意戶列爲重整區,但因3名住戶不同意市府覈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勝訴,市府因此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再度駁回,判決市府應撤銷此案的更新事業計劃及權利變換計劃,全案定讞;依據判決結果,市府核發給建商的建照即將失效。▼ 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春銅。(資料照/記者黃士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