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投控通過營業分割受讓案 18日爲分割基準日

永豐新屋全臺最大沼氣發電,永豐餘董事長何奕達。(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永豐餘投控(1907)及100%持股之子公司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永豐餘工紙)、永豐餘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永豐餘開發)今(13)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永豐餘工紙「營業分割減資案」及永豐餘開發「營業受讓增資案」。

永豐餘開發將發行新股予永豐餘投控,作爲受讓營業之對價,分割基準日擬訂於2021年01月18日。

永豐餘工紙主營業務爲工紙生產紙器服務及ESG全循環經濟發展,目前在臺灣共設有新屋廠與成功廠2個工業用紙廠及5個紙器生產據點。成功廠因既有設備效能逐年降低,且受場域限制,無法完整實踐永豐餘全循環經濟理念,2017年永豐餘工紙也在新屋廠擴建新產能,全面落實ESG全循環經濟理念。成功廠在既有原紙生產設備逐步停產後,未來將轉爲加工處理功能,已非工紙主營業務。

永豐餘表示,本次永豐餘工紙預計分割讓與永豐餘開發之營業淨資產金額新臺幣7億7108萬2000元。

永豐餘投控、永豐餘工紙及永豐餘開發之分割受讓價值評估,已委請會計師出具獨立專家合理意見書。永豐餘工紙預計辦理減資新臺幣7億7108萬2000元,並依據永豐餘開發2020年底每股淨值計算,永豐餘開發預計發行普通股約4079萬7989股新股予永豐餘投控,作爲受讓營業之對價。

永豐餘說,本次營業分割及受讓案爲永豐餘投控內部業務調整,不影響永豐餘投控股東權益。透過這次業務調整後,永豐餘投控子公司將落實專業分工,在兼顧企業社會責任之下,持續爲股東創造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