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洪仲丘案的5點看法

沈排長

這些天,因陸軍下士洪仲丘不幸枉死於禁閉室中,使得國軍不當管教問題再次受到熱烈關切,但這幾天下來,越來越多奇奇怪怪的言論流傳網路上,實在是很容易模糊了焦點,在下就以一點部隊中的經驗來說說,希望能有些助益

一、首先,請不要再用「禁閉」這個詞了,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六條,雖說士官並無「禁閉」這個處分,但是有「悔過」這一項,而第十六條就說明了:

悔過:於悔過室內行之,除作戰訓練差勤外,不得外出,其期間爲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

這個「悔過」並不是像字面上及一般人所理解的寫寫悔過書表達悔過之意,基本上與禁閉並無二異,當然,課程上與士兵理當有區別的,只是這區別在哪、有無確實執行則非討論的重點了,所以,洪生並非是「關禁閉」,542旅也沒有違法,真的不要再誤導了。

二、體檢半天就可以開出來,明顯有鬼?「…….. 家屬指出,洪仲丘身體強壯、在學時還曾擔任系籃籃球隊隊長……..」原文網址: 542旅操死洪仲丘傳體檢搞鬼 2杯COCO茶換「做報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08/237456.htm#ixzz2YpxBN7iv

請問,身體強壯的人體檢報告爲何開不出來?除非檢查的項目當天無法取得結果,開不出來代表身體心靈方面有問題,可能不適於執行悔過或禁閉處分,既然沒有問題,開的出體檢報告不是理所當然的嗎?至於半天就能開出來,相信有做過文書工作的人都知道「面呈」這東西,更何況體檢報告需要的章又沒幾個,半天開出體檢報告真的不算誇張,用這個來質疑軍醫院,有失公平

三、洪生違反的是資訊安全相關規定(詳細名稱我忘了),先不說是否有人要惡搞,規定在那邊就是規定,不管這規定合不合理、執行的嚴不嚴格偏不偏袒,你觸犯了規定,就是給了別人正正當當的理由,更何況已經有人在對你虎視眈眈了,部隊裡常聽到說「老兵八字輕」就是這個道理,總以爲自己即將脫離這個鬼環境,總以爲自己已經很瞭解這個環境,所以就輕忽、忘記謹言慎行,而災難往往就此發生了,例子不勝枚舉。

四、洪生究竟是熱衰竭致死還是被凌虐致死?我比較傾向於熱衰竭,因爲在近廿年前,部隊裡就因層出不窮的熱衰竭致死的事件,做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宣導及規定,包括(當時仍有的)大專集訓要先做調適訓練、高溫不得室外操課、強制補充水份等等現在很多人都知道的措施,而那時也確實大大減低了熱衰竭致死的發生,而熱衰竭並非身強體壯的人就比較不會發生,在下擔任排長職務時,甚至就發生有新兵寢室通風不良而導致在睡夢中熱衰竭致死的案例,所以我傾向於相信洪生是因爲熱衰竭致死,當然,解剖能說明一切。

只是,爲何身爲禁閉室幹部人會沒有一點警覺?禁閉室環境特殊,悔過(禁閉)生身心狀況特殊,在如此特殊的情形下竟然如此麻木不仁,暨無法及時處置(別跟我說不知道如何處置,宣導了近廿年,早就因該成爲SOP了),又誤判狀況的緊急性(所以纔會有救護車姍姍來遲、又慢條斯理的開往醫院),若真要追究,禁閉室這些幹部纔是真正直接害死洪生的人。

五、令一個讓我不解的,送悔過程序並非連長同意即可,營、旅級都得蓋章才行,我想問問當初蓋章的那些長官,看到一個即將退伍的人送悔過,難到你們心中都沒有任何疑惑嗎?當初負責約談的人(我忘記是誰負責了,營連輔導長?心輔官?)都沒發現問題嗎?雖說違反資安是相當嚴重的事情,但屆退人員還要送悔過同樣讓人質疑,難到連長無能、這些長官也一樣盲目嗎?想到這樣盲目、無能的人,竟然帶領着國軍最具戰力裝甲部隊,心中真的爲國軍捏了一把冷汗

作者沈排長,軍官。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