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捕獸鋏 臺中山區遊蕩犬隻殘肢斷魂

長毛虎斑受困獸鋏。(臺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長毛虎斑的傷勢。(臺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黃色浪犬已死亡。(臺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臺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日前接獲民衆通報臺中市東勢偏遠山區有犬隻被捕獸鋏所傷,希望協會前往救援。協會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有2犬隻被夾傷,1只已明顯死亡,另1犬隻腿部受傷。協會呼籲,法律明文規定禁止使用捕獸鋏,請民衆切勿使用以免觸法

臺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指出,協會人員勘查現場發現,捕獸鋏皆被鐵鏈固定於樹幹上,造成犬隻受困後無法掙脫。1只黃色犬隻已明顯死亡,身上傷口完整、無嚴重潰爛,初步研判可能因身陷獸鋏無法覓食而死亡。另1只被獸鋏所傷的是長毛虎斑犬,牠的右前腳則因夾傷而全肢嚴重發腫,但所幸未傷及骨頭。經緊急送醫清創、治療後,目前復原情況良好。

臺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說,受傷的長毛虎斑犬在住院過程中,展現其親人個性獸醫師研判該犬隻可能爲事發現場附近的民衆所放養;因未以牽繩保護犬隻且未施打晶片,導致該犬隻外出遊蕩時不慎被陷阱所傷,即便獲救也無法透過晶片尋得飼主。

臺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呼籲,《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皆明文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可使用獸鋏;民衆若發現獸鋏,可主動通報主管機關。飼主亦應善盡飼主責任,切勿放養,並應爲寵物施打晶片、絕育及定期施打狂犬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