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工安意外 桃捷外包工程鋼板墜落砸死包商 1工人重傷

桃捷橋樑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鋼板墜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傷。(讀者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桃捷橋樑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鋼板墜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傷。(讀者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桃捷橋樑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鋼板墜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傷。(讀者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桃捷橋樑外包工程工安意外,鋼板墜落砸死包商、工人腹部受傷。(讀者提供/劉秀芬臺南傳真)

臺南市鹽水區一處工地9日上午傳出工安意外,一塊重達1.8公噸大型鋼板自超過3公尺高處墜落,造成陳姓包商當場死亡、陳姓勞工遭鋼板削破右腹,送醫搶救,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進行災害原因瞭解,並要求工地停止施作,同時啓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機制。

據瞭解,不幸死亡的47歲陳姓僱主是鹽水人,承攬「桃園捷運綠線工程」橋樑鋼構工程,於鹽水區竹林裡蜈蜞坑租用空地作爲「鋼構假組立」場域。

9日上午10時左右,工地正進行帽樑假組立時,疑因鋼製連接板僅用2支螺栓固定,強度不足,導致螺栓斷裂,長840公分、寬182公分、厚4.5公分,重達1.8公噸的鋼製連接板突然自高約3.23公尺處掉落,當場撞擊下方之陳姓僱主及陳姓勞工。

臺南市消防局上午10點06分獲報,鹽水區一處工地有2人受傷,隨即派學甲消防分隊等3車6人前往救援,救援人員到場時,發現陳姓僱主臉部受傷,已無呼吸心跳,送柳營奇美醫院後死亡;陳姓勞工右腹受傷,臟器外露,送往柳營奇美醫院救治縫合,送加護病房觀察。

臺南市勞工局表示,職災發生初判原因爲僱主進行鋼構組配作業前,未擬訂作業計劃,以防止構材及其組配件飛落或倒塌,以及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作業等,如調查屬實,可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第43條規定裁處3至30萬元罰鍰。

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已要求工地停止施作,並不得移動災害現場,將查明相關事業單位責任,並待現場改善後才能得復工。臺南市勞工局也針對職災個案家屬啓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機制,辦理職災個案慰問並提供相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