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挪用保費9年卻只有糾正? 顧立雄將建議交通部修簡易人壽法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中華郵政日前爆發不肖業務員,擅自挪用300多名保戶高達7億的保費,時間長達9年,經客戶反映後,郵局才做出處理,保險局當時只記郵局一筆糾正,要求基隆新北市46家郵局停止簡易人壽契約銷售。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28日)表示,簡易人壽保險法適用的相關處分罰則,跟保險法不一致,「這部分要做檢討」,會建議交通部修改簡易人壽保險法。

中華郵政瑞芳郵局日前爆發業務員挪用保費金額最大的案件,一名張姓業務員,從98年起到去年違法招攬與挪用侵佔保費,該名業務員以預扣4%利息給保戶的方式,向保戶一次收取保費,再分期繳納回給中華郵政,在這當中挪用保費購買自己的美金保單基金,涉及保戶300多名、涉案保單高達887張保單,涉及保費約7億,時間長達9年,其中未到期保費約4.1億元。

甚至該業務員在102年間,就曾有保戶因該業務員招攬躉繳保險契約,卻未提供正式憑據,向中華郵政瑞芳郵局要求終止或解除契約,104年間,又發現該業務員所招攬契約,有600多筆要保人地址相同,有多筆保費轉帳代繳局帳號相同,但中華郵政兩度對這樣異常情形,沒有深入追查,任由弊端持續擴大。

可是最終金管會依照簡易人壽保險法,只能記一筆糾正,並要求基隆、新北市46家郵局停止簡易人壽新契約銷售半年。

顧立雄今天(28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徐永明質問金管會處罰太輕,也沒有處份內部人員。顧立雄迴應,因爲此案是用簡易人壽保險法,就他了解罰郵局46家分局半年不得招攬保單「已經是歷來最重的處罰」,有要求中華郵政要處理經理人,郵局後來報上來共處分30多人,檢查局也有排定要金檢郵局。

是否要研議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顧立雄表示:「是要有修法的檢討。」他認爲簡易人壽法中適用保險法規範有一些條文沒有被用到,所以適用的相關處分、罰則,跟保險法不一致,這部分要做檢討,包括會在保險法修法中納入,也會建議交通部修改簡易人壽保險法。

顧立雄表示,因爲簡易人壽保險法是準用到保險法,準用程度如何?就涉及到簡易人壽保險法的修法。保險法拉高罰則,也在金管會通盤檢討範圍內,有參考日本,目前我國保險法最高罰鍰上限600萬元,並沒有比日本低,這部分還會再研議,不至於像銀行法罰鍰上限拉高到5倍,但會將罰鍰範圍拉大,最低下限拉低、最高上限也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