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超時原因百百種 司機認同超時規定!呼籲政府「客人也要罰」

高雄市仁武區昨晚發生遊覽車闖入慢車道,衝撞水管路涵洞釀成1死14傷事故。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雄市仁武區昨晚發生遊覽車闖入慢車道,衝撞水管路涵洞釀成1死14傷事故,高市勞工局已派人到公司勞檢,釐清遊覽車司機是否超時工作。遊覽車業者說,政府規定遊覽車從報到至行程結束不得超過11小時,若違規可罰9千到9萬元,站在長期經營角度,超時規定能保護司機也能保護客人,但因主導權在客人,政府不該只約束司機,也要教育客人。

邱姓遊覽車司機說,現在的遊覽車都有裝設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功能設備,監理所、公路總局可以透過管理系統,掌握車輛營運動態,包括當日累計行駛、熄火、怠速的時間、超速紀錄、及總里程,規定1天跑11個小時,含休息時間,如果超時司機最重會被罰9萬元,公司也會被記點。

邱姓遊覽車司機說,超時規定是好的,能保護司機也保護客人,但政府不只要約束司機,也要教育客人,不能把問題都丟給司機,「重點就是客人不聽我們的話啊!」因爲通常是客人叫司機跑行程,不是司機主動要載客人去玩耍,如果是主辦單位叫遊覽車跑行程而導致超時,那政府就該兩者都罰。

邱姓遊覽車司機表示,實務上司機在接行程時,都會提早與客人溝通協調,儘量避免行程沒跑完或司機超時,「司機當久了,行程一來就知道跑得起來,還是跑不起來」,一定會事先與客人協調,「否則一旦出事情,誰要負責?」

陳姓遊覽車司機說,遊覽車生態與以前已經不同,現在的遊覽車請不到司機,因爲工時長、薪資低,「月薪大概4萬元至5萬元,能有5萬元至6萬元就偷笑了」,而且六、日不能休息,很多司機認爲開公車比開遊覽車好,不僅可休六、日,只要照排班上工,該休息的時間、制度什麼都有,也導致願意開遊覽車的人越來越少。

陳姓遊覽車司機說,身邊的司機朋友曾因爲客人吃飯拖到時間、行程延誤,或因爲塞車、車輛故障等不可預期因素而發生超時,由於車上的GPS系統與監理站連線,監理站會通知公司「這臺車超時」,司機連同公司都會被罰,但監理站就是要先罰,「你要申訴再申訴!」讓司機覺得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