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54歲男闖法務部丟汽油彈 我是第二個王炳忠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法務部在下午2點多,遭人闖入並丟擲汽油彈,所幸並未引燃,犯案的54歲李姓男子也立即遭駐衛保全制服。法務部公開譴責暴力,強調任何民衆都不應該使用暴力、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行不法行爲,造成社會不安,這並非言論保障自由範圍,侵害他人或國家社會法益

李男被制伏、被限制行動後,就站在法務部內,似乎在打電話找人。(圖/民衆提供)

法務部政務次長明堂表示,能在短短几分鐘內通知警方部裡主管,有賴保全及同仁機警。而法務部長邱太三得知消息後,也立即指示,對於機關安全的維護,要立即的檢討,如果有疏漏要立即改進,沒有也要加強防範力。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國人不應該以暴力行爲表達訴求。(圖/記者楊佩琪攝)

陳明堂強調,任何人都不應該用暴力、兇器,或其他具有侵害社會的方式,表達訴求。要陳情的話應當遵循正當途徑,法務部有陳情的方式,有專人接受處理「政府都願意傾聽人民聲音,有則改之無則嘉勉。」不應該用暴力、用造成社會恐慌的方式遂行訴求,這也不在言論保障的範圍。

下午2點13分左右,家住臺北市萬華區的李姓男子,身穿黑色長褲長袖外套,揹着側揹包手提紙袋進入法務部1樓大廳。突然在距離櫃檯約2公尺處,在紙袋內點火後丟向櫃檯前,保全見狀立即衝上前阻止,疑似火併未點燃,李男竟又丟擲裝滿汽油的高粱酒瓶,隨即遭保全壓制,並通知轄區警方。

根據目擊人員表示,當時聽到李男大喊「我就是第二個王炳忠」、「臺灣人不覺醒」。根據警方初步偵訊,李男有僞造有價證券、家暴前科,至於到底爲何要找法務部,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法務部大廳地上滿是酒瓶碎片,飄散濃濃的汽油味。(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根據目擊人員表示,當時聽到李男大喊「我就是第二個王炳忠」、「臺灣人不覺醒」。根據警方初步偵訊,李男有僞造有價證券、家暴等前科,也在李男身上查扣到玻璃瓶裝汽油1瓶、打火機1只,全案朝公共危險、縱火罪偵辦。

警方表示,李男涉犯的是《刑法》又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將面臨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