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用名義招攬會員」 臺南立委參選人李武龍控告違反選罷法

國民黨臺南市第二選區立委參選人李武龍,前往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控有人冒用他的名義招攬會員涉嫌抹黑栽贓違反選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國民黨臺南市第二選區立委參選人李武龍,11月25日下午2時許,前往臺南地檢署,在律師的陪同下按鈴申告,指控有人冒用他的名義招攬會員,涉嫌抹黑栽贓違反選罷法。

李武龍指出,日前臺南麻豆有人假借競選總部及多個工會社區名義向外招攬揪團,只要繳交費用就能參加餐會旅遊、拿禮品及年終尾牙等,總部在11月16日接獲支持民衆反映後,立即向警方舉報,要求警方調查釐清一切。但這種涉嫌冒用他的名義招攬會員情事,恐有影響致選舉不公,影響其當選的意圖,故正式向臺南地檢署提出告訴。

李武龍在申告中提及經民衆反應之後立即向麻豆警察分局舉報,以免有更多的民衆受騙。且被告此一詐欺斂財的行爲,已經在選區造成影射告訴人賄選的負面影響,被告顯然有意圖使告訴人不當選,以傳播告訴人父子爲其招募行爲擔任會長顧問之不實事項,足以損害候選人

李武龍強調投入選戰後,堅持一步一腳印,走遍大街小巷,跑遍選區內的13個行政區、160個裡,傾聽大家心聲,並將需求轉化爲政見,期以優質政策吸引選民,拒絕以抹黑、賄選方式贏得選戰。李武龍深信檢察官調查下,能夠釐清案情是否爲有心人栽贓抹黑,他靜待地檢署的調查。

臺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黃齡慧,接獲麻豆區賄選情資,於11月19日指揮台南市警局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憲兵隊執行搜索及傳喚,搜索地點1處,及會同協辦檢察官多人,共傳喚訊問人數共31人。

檢察官訊問後認爲李姓社團人員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賄選罪嫌重大,且有隱匿、湮滅罪證及串證之虞,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鄭姓共犯亦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賄選罪嫌重大,然無聲請羈押必要,諭知具保5萬元。

據瞭解,臺南地檢署接獲賄選檢舉情資指出,臺南市有社團等單位,發出招募會員200人的宣傳單,指每人繳1200元,會員每年可會餐4次以上,每年全臺省旅遊10次以上,旅遊另繳費用;參加會員每人可領取香腸5節、魚丸8粒、可口奶滋2條,另有通知單指12月16日將舉辦年終尾牙,被指控涉嫌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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