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他!陸戰66旅士兵盜領同袍金融卡 法官再判囚50天

26歲蔡姓男子原在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下湖營區服役的職業軍人,因積欠數十萬元卡債、信用貸款無力償還,2022年8月行竊同袍的萬餘元現金獲判拘役30天,並調至林口營區繼續服役,竟又於同年10月初某晚,偷走林姓室友提款卡後盜領2萬5000元花用,經林發現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結並進行簡易判決,將蔡男依竊盜罪及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判處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蔡與林爲軍中同袍併爲室友,詎蔡因積欠債務,竟於2022年10月6日晚間6點20分前,在位於桃園市龜山區忠義路二段的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林口營區寢室內,趁同袍林男不在寢室之際,偷走林皮包內的郵局提款卡,然後當晚6點27分跑到營區旁的統一超商門市利用ATM分別提領林男戶頭內的2萬元及5000元后花用一空,後驚林男收到交易通知察覺有異,向桃園市龜山警分局報案,經由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帳戶裡的2萬5000元竟是遭同寢的蔡姓同袍盜領。

法官審酌,被告蔡男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恣意徒手竊取他人財物,隨後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款,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所爲實不足取;衡酌被告蔡男犯後尚知坦承犯行,非無悔意,迄今僅賠償告訴人林男1萬6000元,尚餘9000元未賠償,考量此案受損金額,被告蔡男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及犯罪動機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均諭知得易科罰金。

26歲蔡男原在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營部連下湖營區服志願役,卻因債臺高築,2022年8月間行竊同袍的萬餘元現金被判拘役30日,詎料調至林口營區後同年10月初又盜領同袍帳戶2萬5000元,桃園地院將他依竊盜罪及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