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牛散被罰!曾"5萬炒到2個億" 涉操縱A股"跌停王"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新證券法》的威力正在顯現,接連兩位“牛散因涉嫌操縱股價重罰。5月14日,證監會披露,景華因涉嫌操縱“仁東控股”,將被處以50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而就在前一天,另一位“牛散”江麗芬更是被罰沒2221萬元,被罰的原因同樣是操縱證券市場,涉及多達8只股票

隨着證券市場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證券市場監管持續加強,證監會對市場操縱行爲“零容忍”態度也非常明確。

自稱“5萬本金賺2億”的牛散栽了,被罰500萬

又一位牛散“栽了”。

近日,證監會披露了一份《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景華因涉嫌操縱“仁東控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擬對其處以5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證監會在公告中指出,如景華對行政處罰不服,可在告知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會申請陳述和申辯,也可申請舉行聽證。

值得一提的是,景華是一位名副其實的“牛散”。有資料顯示,景華今年44歲,住址位於山東青島。景華曾對媒體稱,在21世紀的第一個10年帶着5萬元入市,過去15年來,他通過股票投資將個人資產從5萬元增值至2億元。

前景華最爲人所稱道的,是對上市公司重組機會的把握,也就是“炒殼”。其中,最爲著名的當屬山水文化現名*ST山水)一戰,由於看好公司重組前景,當時景華以700萬股躋身公司前十大股東的第四位。其後從10元開始分批賣出直至16元左右清倉,賺得盆滿鉢滿。

此外,景華還曾在德棉股份(現名*ST凱瑞 )、綠景控股、*ST吉藥(現名金浦鈦業)、*ST太光(現名神州信息)、ST東盛(現名廣譽遠)、*ST金泰等定增或重組失敗後大舉介入。

自2016年起,景華便放棄“炒殼”,開始舉牌易主的上市公司,當年分別舉牌了宏磊股份、冀凱股份,而當時的宏磊股份,正是仁東控股的前身。

2016年1月19日,宏磊股份公告,戚建生與自然人景華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擬向景華轉讓股份共計1118.4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09%,轉讓股價爲27元/股,轉讓總價款爲3.02億元。

此後,宏磊股份的股價一路高歌猛進,截至2020年半年報,景華依然位居仁東控股第5大流通股東,持股數量2888萬股,期末參考市值高達10.25億元,浮盈比例已高達239%。

其實,自2020年5月起,景華便已經開始在高位減持仁東控股。公告顯示,2020年8月12日,仁東控股收到景華髮來的告知函,其已累計仁東控股超過1%。具體來看,在2020年5月21日至8月12日期間,景華及一致行動人減持仁東控股1887.19萬股,減持比例達3.37%。

到了2020年三季度末,仁東控股十大流通股東名單已沒有了景華的身影,大概率已經完成了減持套現。極其巧合的是,就在不久後,仁東控股股價開始上演崩盤式下跌,一連遭遇連續14個跌停,一度被稱爲A股“跌停王”,期間累計跌幅接近90%。

景華在仁東控股的買入、賣出時點之精準,不由令人驚歎。然而,從證監會的罰單來看,景華的買賣手法背後或許藏着更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東方財富數據顯示,2015年-2020年期間,景華陸續進入了學大教育、仁東控股、皇臺酒業、冀凱股份、東方銀星實豐文化等6只個股的前十大流通股名單。

“80後”女牛散操縱8只股票,被罰沒2221萬元

無獨有偶,就在前一天,另一位“牛散”—江麗芬也收到了監管罰單。

不久前,廣東證監局對江麗芬作出行政處罰,對江麗芬沒收違法所得709.20萬元,並處以1511.86萬元的罰款,合計被罰沒2221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期間,江麗芬實際控制使用7人名下的10個證券賬戶組,利用資金優勢大量申報買入,通過盤中多次大額封漲停、拉擡後封漲停、虛假申報等方式,先後操縱姚記撲克寶鋼包裝、康躍科技、蓉勝超微、彩虹股份、美爾雅新勁剛弘高創意等8只股票。

其中,操縱姚記撲克,獲利77.51萬元;操縱寶鋼包裝,虧損238.9萬元;操縱康躍科技,虧損17.52萬元;操縱蓉勝超微(現“賢豐控股”),單日獲利496.04萬元;操縱彩虹股份,獲利107.37萬元;操縱美爾雅,獲利20.53萬元;操縱新勁剛,獲利7.74萬元;操縱弘高創意,虧損32萬元。

廣東證監局表示,以上事實有相關證券賬戶交易終端硬件信息、證券賬戶資料、銀行賬戶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交易所相關數據信息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最終,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江麗芬操縱姚記撲克、蓉勝超微、彩虹股份、美爾雅、新勁剛的行爲,沒收違法所得,分別處以99.21萬元、214.75萬元、30萬元、30萬元的罰款;操縱寶鋼包裝、康躍科技、弘高創意等3股虧損,則均被處以30萬元的罰款,江麗芬合計被罰沒2221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是A股市場的不折不扣的一名“牛散”。2016年-2019年期間,江麗芬累計共登上了電魂網絡等13只個股的十大流通股東,不計算其他操控的賬戶,單隻股票公開的期末流通市值就達1.66億。

有資料顯示,江麗芬出生於1982年12月,住在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從廣東證監局披露的信息得知,其操作手法幾乎都是快進快出的短線操作,與“漲停敢死隊”的操作手法非常類似。

其重倉股的持股週期也非常短,一般都是上季度進入、第二個季度就拋出,操盤的均是中小市值股票以及ST股。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二季度,江麗芬曾買入藥明康德54.13萬股,當年三季度便拋出,或虧損離場,錯過了藥明康德這隻大牛股

《新證券法》發威,監管信號明確

接連兩位牛散遭到重罰,監管信號非常明確。2020年3月1日起,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已正式實施。其中的第五十五條明確,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1、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

4、不以成交爲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並撤銷申報;

5、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6、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並進行反向證券交易;

7、利用在其他相關市場的活動操縱證券市場;

8、操縱證券市場的其他手段。

新證券法對操縱證券市場的處罰力度也明顯增強。據《新證券法》規定,違反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個人操縱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萬元的,處以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證券市場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證券市場監管將持續加強,證監會對市場操縱行爲“零容忍”態度也非常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