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臺商賣糖給北韓 違反「資恐法」檢調15路搜索

▲針對臺商違法運送糖類物資北韓,違反《資恐法》,檢警兵分15路搜索。(圖/資料照/記者何雨忠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檢調偵辦臺商違法販運無煙媒於北韓,查出案外案。發現另有臺商透過人頭船隻,販運糖類到北韓。臺北地檢署上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兵分15路搜索,帶回包括報關行業者等共19人訊問全案朝違反《資恐法》偵辦。

檢調接獲舉報,2017年起,公司登記在馬祖吉泓報關行涉嫌利用大陸船隻,自東南亞進口糖類等物資後,再透過人頭船運表面上將物資出口南韓日本實際卻運送至北韓。而根據瞭解,運送至北韓的糖類,可供製成火藥。包括吉泓報關行負責人陳日寬等,一共3女16男皆遭到傳喚。

日前,前高等法院法官國華與其兒子江衡被控利用家族公司,以大陸籍人士租用的貨輪,2度與北韓進行無煙煤轉賣交易,並僞造產地證明。江衡被依違反《資恐法》、僞造文書罪嫌羈押禁見,江國華則是100萬元交保。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將北韓列爲禁運國,臺灣因此依《資恐防治法》將北韓列爲制裁名單,江國華父子向北韓進口無煙煤,謊報產地爲俄羅斯,被法官認爲是間接經濟資助北韓,犯嫌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