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違規吸菸者 要不要勸阻

上海少年小李近日拿到一紙處罰決定和一張獎狀。“處罰決定”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江海派出所於11月27日出具,認爲其存在“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爲”,給予罰款200元處罰;“獎狀”由一家控煙公益組織於11月28日出具,授予他“公共場所禁菸先鋒獎”。

在此之前,小李在公共場所勸阻成年男子吸菸,在肢體衝突中導致對方受輕微傷。警方通報吸菸者被給予警告處罰,其在公共場所吸菸行爲移交給奉賢區文化和旅遊局處理。

這一事件隨着警方現場視頻的公開,引起社會熱議“是否還要勸阻吸菸”“少年出拳是否屬正當防衛”等問題。

少年勸阻他人吸菸引衝突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11月29日聯繫小李父親得知,小李在這起事件中“手掌骨折”,後續可能需要手術治療。

小李父親說,10月14日晚,他接到兒子電話後趕到江海派出所,辦案民警向其描述了通過看監控視頻瞭解到的事情經過:小李在酒店大堂勸阻黑衣男子嶽某吸菸,爭吵中嶽某推了少年幾下,然後被工作人員拉開,嶽某走出幾米後,少年追上去打了一拳。

小李父親稱,民警當時建議自己通過向對方賠償的方式尋求和解,否則將作出行政拘留決定,“因爲是未成年人不執行拘留,但要通報學校”。小李父親提出“看監控視頻”遭到拒絕。之後,小李在醫院查出手掌骨折,需手術治療。嶽某則通過警方向小李父親提出5萬元賠償要求。

經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後,小李父親得到奉賢公安分局法制科的回覆,並於10月下旬在派出所看到了監控視頻。這段視頻,11月27日被“警民直通車-奉賢”公佈在微博上。

視頻顯示,小李先走到嶽某處勸阻其抽菸,嶽某不聽勸阻,反覆推搡少年。此後,在一名白衣男子的勸阻下,小李回到自己的座位,但嶽某離開座位始終在他周圍活動,其間兩人互相推搡,小李右手出拳擊打了嶽某面部。視頻顯示,此後,嶽某報警,對這名少年多次拉扯,始終跟隨小李阻止其離開。小李用腿踢開嶽某和此前勸阻的白衣男子,白衣男子舉起凳子欲朝少年掄去,少年踢了幾腳後再用凳子反擊。

小李父親認爲,兒子並沒有“追擊”對方,而是在推搡過程中“回擊”。11月25日,他在微博發帖引發熱議。

小李父親告訴記者,事發第二天,小李本要參加全國16歲以下青少年網球比賽單打決賽雙打決賽。但衝突發生後,孩子手掌骨折,至少半年不能再打比賽。

他認爲,這起事件中,吸菸者和酒店都負有責任

多方聲援少年勸阻吸菸的積極作爲

事件發生後,北京的控煙公益律師恩澤接到了小李父親的求助,將爲小李提供法律援助。

李恩澤告訴記者,他於11月27日上午,以中國控煙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的身份,與上海市奉賢公安分局進行電話溝通,建議他們取消200元的處罰。

李恩澤仔細研究了視頻,並與小李多次溝通後,提出了幾個觀點。

其一,吸菸者在酒店大堂吸菸,而上海的控煙條例消防法都禁止在此類場所吸菸,應當據此對吸菸者進行罰款和行政拘留;

其二,這名吸菸者的行爲擾亂了公共秩序,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可以對其進行處罰,他認爲目前奉賢警方給出的“警告處罰”過輕。他特別留意了視頻中吸菸者嶽某的第二個動作,認爲這個動作不是簡單的“推搡”,“有打人的嫌疑,只是沒打到”;

其三,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他認爲警方更應當考慮“不處罰未成年人”,而不是“罰款200元”,“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把保護未成年人放在首位,罰款不但沒有意義,反而對其造成壓力”。

上海市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秘書長田相夏對少年勸阻他人吸菸的行爲表示了支持,他同時指出,“禁菸場所”的責任不應被忽視。

《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可以要求吸菸者停止在禁止吸菸場所內吸菸;要求禁止吸菸場所所在單位履行禁止吸菸義務,並可以對不履行禁菸義務的單位,向監管部門舉報。

他認爲,少年勸阻他人吸菸符合法律規定,值得鼓勵。但他不提倡未成年人採取這種可能對自己身體造成傷害的見義勇爲方式,應該採取更加安全的維權方式。例如,少年在推搡發生時最好找酒店管理者來制止對方。

他建議,公安機關執法應該更有溫度,以保護未成年人的熱心和積極性,“即便處罰,也要做好法律釋明工作,並聯系家長、學校,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工作”。

勸阻吸菸應該被鼓勵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聯席合夥人丁瀟瀟也注意到了這起事件,她觀看警方公佈的視頻後認爲,少年李某在衝突後期出現了“主動攻擊”的行爲,因此警方出具的處罰決定並無“太大不妥”。

丁瀟瀟認爲,雖然輕微傷後果已經造成,但警方應綜合考慮事件的起因、後果、未成年人因素及其造成的社會影響等,作出更加“溫暖”和“人性化”的決定。

丁瀟瀟特別指出,這起事件中,事發酒店方面的責任似乎被忽略了,“少年也跟酒店大堂的服務員去反映情況了,對方沒有及時對吸菸行爲進行勸阻,發生衝突後也沒有及時介入”。

李恩澤說,這起事件已經引起小李的困惑,“他問,以後遇到這種事情還管不管?應該怎麼辦?是不是不要再多管閒事了?”

李恩澤建議,如果遇到類似事件,勸阻者應該首先找到公共場所管理者勸阻吸菸者;如果管理者不願出面,勸阻者可以理性、友善地提示對方,而不是“生硬制止”;如果迫不得已發生衝突,勸阻者應當及時拍照、錄像取證,以便後期提供給執法部門。(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燁捷 魏其�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