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式消費糾紛久治不絕 專門立法能否終結亂象

11月5日,優勝教育創始人陳昊在“優勝教育”公衆號發佈致歉信,就優勝教育困局給學生、家長、同事、教育行業以及家人等造成的困擾道歉。對於這封道歉信,一些網友並不買賬,在公衆號文章下方留言處索要被欠的工資和學費。

這樣的事情,並非個案。近期,韋博英語、巨石達陣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陸續出現因經營不善而停業關門的情況,涉及衆多消費者,財產損失巨大。消費者手中本應享受折扣優惠預付卡,變成了一張無法使用的“廢卡”。

中國消費者協會在10月28日發佈的《2020年第三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中指出,校外教育培訓消費糾紛解決難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採取收費經營模式,一些無良商家打着“充值享優惠”的旗號,通過大額折扣誘惑消費者預交大量費用,因缺乏有效的資金監管體系,消費者的預付費可能被商家挪用,後期商家跑路或經營不善,消費者維權困難。

事實上,不僅是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理髮、餐飲、美容、健身等多個行業,都存在企業在收到預付費後跑路的現象

“近期頻發的預付費問題,其實是存在多年的老問題。屢禁不止的核心原因在於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完善,由此導致商家使用資金的行爲缺乏監管、消費者的資金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對此,建議對預付費問題進行專門立法,針對第三方資金託管、預付費使用、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從源頭解決此類亂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

預付式消費問題由來已久

一些商家抓住消費者節省費用的心理,通過大額折扣來誘惑消費者預交大量費用。

然而,繳費容易退費難。消費者想要退費時,一些商家會設置拒絕退費的種種障礙,今年央視3·15晚會就點名了嗨學網退費難問題,中消協在報告中也提到了多起退費難事件。

除此之外,近些年餐飲店、培訓機構、健身房等商家倒閉、跑路現象也時有發生,消費者預付費用被卷跑的現象屢見不鮮。

長期關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也遇到過預付費被商家卷跑的事情。

“去年年底,我在一家餐廳辦了預付卡,當時宣傳說充值2000元就能打折。結果,今年疫情發生後那家餐廳就沒再開過,也沒有任何信息公示,應該是捲款跑路了。”朱巍說。

中消協在報告中指出,校外教育培訓消費糾紛解決難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採取預收費經營模式,面對商家跑路或經營不善的局面,消費者維權困難。特別是互聯網的發展,使網上收預付費變得極其便捷,也爲捲款跑路行爲開闢了通途,甚至被不法分子實施集資詐騙行爲所利用。部分地區的行政機關、法院也積壓了大量相關案件,消費者權益亟待有效維護。

事實上,預付式消費存在的問題由來已久。自2005年起,中消協多次發佈相關消費預警,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數次向有關方面反映,呼籲加強立法規制。2019年,中消協發佈預付式消費輿情報告,並向有關方面呈送典型案例,希望推進相關問題解決。但是,由於預付式消費涉及領域衆多,具體情況各不相同,有關工作推動難度較大。

法律制度不完善缺操作性

關於預付收費問題,政府部門在近些年已出臺過多部法規、部門規章進行規範

早在2011年5月,針對預付式消費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就出臺了《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其中作出多項制度設計來加強預付資金管理,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

按照這一《意見》要求,商務部2012年發佈《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以“分類監管、屬地管理、動態監測、風險控制”爲總體思路,從備案、發行與服務、資金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進行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發佈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要求,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除了制定相關的法規,政府部門還通過及時發佈警示信息等方式進行監管。

8月6日和9月9日,北京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公衆號兩次發佈了“關於謹慎選擇教育培訓機構的消費警示”,優勝教育兩次上榜,關於該機構的投訴量均超過百件,但解決率卻都沒超過15%。然而,這兩篇官方發佈的消息並未引起太多人的重視。

預付式消費糾紛久治不絕,中消協在報告中指出,其核心原因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對此,建議針對侵權行爲日益嚴重的情況,儘快將預付式消費立法列入計劃,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加強預收費經營行爲治理,做好源頭治理,防止後續無休止的消費糾紛。

劉俊海同樣認爲,預付費市場亂象難根治的根本原因在於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由於實施細則、法律責任等方面的規範不夠完善,使得法規缺乏可操作性和威懾力不足,導致相關規定難以落地,預付費問題屢禁不止。

專門立法明確資金存管制度

爲解決預付式消費帶來的問題,一些地方和相關部門已開始完善相關立法。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提出了信息對接、風險警示和信用治理三大核心制度設計,抓住協同監管服務平臺這一關鍵環節,對系統信息對接、資金風險防控、信用管理、社會共治等作出規定,變“被動監管”爲“主動預警”。

在預付式消費治理上,北京市正在修訂預付式消費服務合同行爲指引,推動單用途預付卡立法進程,並在教育培訓、美容美髮等領域探索引入保險機制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迴應消費者關於“老闆捲款跑路,充值卡錢難追回”的相關問詢時說,國家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部門間協作,積極推動預付式消費立法,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針對預付式消費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專門制定預付費管理法。通過專門立法的方式,在收取預付費的經營者資質、預付費所有權歸屬、資金存管制度、資金風險防控、費用退還、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進行細化,切實加強風險防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劉俊海說。

朱巍認爲,整治預付式消費中存在的問題,關鍵在於完善事中監管機制,一定要有第三方機構對預付費進行監管,確保這些資金不被商家挪作他用。對此,建議立法明確相應的制度規範,例如,可以考慮將預付費存入第三方賬戶,賬戶的每一次變動都需要經過消費者和商家共同確認,在這之後相應的費用才能進入到商家的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