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很大? 立委:8萬「學術黑工」沒勞健保應開罰

記者洪欣慈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鄭麗君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科會101年更新的相關辦法中明訂,校方須爲兼任助理人員臨時工辦理勞健保,但根據調查,目前在全國的國科會計劃中,共有62992名兼任助理,卻只有845人有勞保、809人有健保;19530名臨時人員中也僅有830人有勞保、480人有健保,「學術黑工」,權益嚴重受損。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鄭麗君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多數學校未依國科會新辦法替校內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辦理勞健保。(圖/記者洪欣慈攝)

林淑芬表示,依據國科會101年更新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劃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執行機構須爲兼任助理人員及臨時工辦理勞健保,費用由國科會業務費支應,但在查證後,卻發現多數校方皆未遵守規定替臨時人員辦理,讓這羣人形同「社會保險孤兒」,不僅勞健保權益受損,勞工退休金累計也將出現問題

臺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舉例,研究助理承擔寫計劃、報帳工作,但卻沒有年資保障,若同樣都是60歲退休,和外面工作相比,經碩士2年、博士5到6年後,等於損失7年年資,每個月年金平均少領4000元,「收入並不穩定」,盼相關單位重視。

對此,勞委會勞資關係科長黃琦雅說,校內的兼任助理身分雖是學生,但研究助理的研究成果歸屬於學校,具有經濟上從屬性,即具有僱傭關係;國科會綜合業務處長鄒幼涵則說,依據注意事項第5項,僱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國科會可由業務費提撥勻支,第7項也提到,專任助理人員經執行機關確認有勞僱關係、且適用勞基法者,亦可由管理費支出,皆有做相關配套措施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樑學政指出,因法律上僱傭關係複雜,校內兼任助理的服務型態契約關係多樣,並非所有助理一體適用,宜用個案認定,9月已發函請各學校進行了解,會站在保護學生權益的立場上去做協調溝通。

鄭麗君和林淑芬呼籲,勞委會要立即針對未依規定投保的執行機關開罰,國科會則應發函各校,清楚解釋可用業務費、管理費勻支;教育部須協助勞委會在1個月內完成學校勞動檢查,並提出專案報告,且應將此部分列入校務評鑑項目;教育部、國科會、勞委會代表均表示會再研議,至於罰則部分,只要查證屬實,「會立即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