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抗議過了1星期 漁業署迴應補助回報器2萬元限500艘

漁民不滿政府修改後的漁業三法,北上抗議並提出6大訴求。(圖/記者莊喬迪攝)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屏東東港琉球等各地漁民6日不滿政府漁業罰金太高北上陳抗,並提出6大訴求,其中補助漁船回報器部分,漁業署過了一星期,今(14日)晚上發佈訊息迴應,每艘將補助新臺幣2萬元。

漁民6大訴求包括修改不合理法規、取消漁工逃脫6個月限制僱用規定、政府應派巡護艇強力護漁、漁業署特殊行業不可適用勞基法,和船位回報及電子漁獲回報故障需在1個月內返港修復。

▲各地漁民不滿政府漁業罰金太高北上陳抗。(圖/記者許展溢攝)

其中,船位回報器故障必需1個月內返港修復,漁民認爲完全不符漁業經營效益造成營運虧損,要求政府補助所有船隻購置船位回報器備用品。漁業署迴應,爲了不讓漁民因船位回報器故障需返港修復,影響航次作業調度,決定辦理補助漁船裝設船位回報器備品,每艘補助新臺幣2萬元。

漁業署說明,補助以500艘爲限制,若超過500艘,會在超過船數當天抽籤決定,相關申請文件則必須在今年12月28日前送到漁會後,每艘最高補助2萬元。另外,總噸位未滿20的沿近海漁船不在本次備品補助措施中,但也沒有強制裝設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