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女友網路互嗆開戰 莽男闖她家對空鳴槍20萬交保

與前女友網路互嗆開戰 ,莽男闖她家對空鳴槍20萬交保。(戴志揚翻攝)

臺中市東光三街11日晚間發生一起槍擊案。一名黃姓男子疑與曾姓前女友在網路貼文有糾紛,竟憤而持槍到曾女家門口對空鳴槍後逃逸,警方掌握身分後,3小時後逮捕黃男,並尋獲丟棄在草叢內的作案改造手槍,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依新臺幣20萬交保。

根據調查,中市警第二分局於112年11月11日19時許民衆接獲報案,指稱臺中市北區東光三街疑似有人開槍,經員警到場瞭解,系黃姓男子與被害人因網路貼文引發感情糾紛,黃男遂至害人住處欲與之爭論,惟被害人不願見面,黃男心生不滿,憤而對空鳴槍1發後逃逸。

警方起出黃男使用的改造手槍。(戴志揚翻攝)

第二分局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緝,並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於案發後3個小時,於文心南路上將黃男緝獲到案,在其身上起獲彈匣1個,並於車上起獲管制刀械2把,經警調查,黃男矢口否認開槍,辯稱僅拿刀恐嚇,警方依現場跡證及目擊證人指證,全案仍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建請予以聲押。

警方做案槍枝已查獲,該槍枝系具殺傷力之改造槍枝,黃嫌於作案後將槍枝丟棄於南區路邊草叢內,全案經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目前黃嫌以20萬元交保。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民衆因私權所生糾紛,應理性處理,斷勿動輒以暴力解決爭端,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爲挑戰公權力,倘以身試法,必有決心將涉案人員緝捕歸案,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