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大稽查結果出爐 26個建案有25案不合格

內政部今公佈日前預售稽查結果,26個預售屋建案有25案有一項或多項缺失。(取自內政部網站

內政部日前發動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今公佈稽查結果,共查獲25案有一項或多項缺失,其中以買賣契約不符合規定16案居冠,其次爲樣品屋銷售中心未取得建築許可覈准使用有13案,廣告看板未註明代銷業名稱3案,後續將交由權責機關查處及裁罰

內政部繼去年底發動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後,今年3月26日再次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第3波聯合稽查,針對業者常見的違規銷售行爲進行重點查覈,並公開聯合稽查結果,提醒民衆注意購屋過程可能的消費風險,以維護民衆購屋權益

內政部表示,此次買賣契約不符合規定有16案、代銷業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有2案、廣告看板未註明代銷業名稱有3案、要求先繳納預約金始提供契約審閱有1案、銷售時未揭露預售屋買賣契約書資訊有1案、樣品屋或銷售中心未取得建築許可或覈准使用有13案。

內政部指出,本次稽查發現業者違規比率最高的是買賣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常見缺失包括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停車位列明高度面積、各項面積誤差找補未明確記載等情形

內政部提醒,依現行規定,業者有限期改正的機會,但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業者使用的契約如不符規定,將按戶(棟)直接處罰最高30萬元。因此,業者在研擬契約時應注意要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