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三讀通過 藍委:1450退散條款

在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後,立法院18日院會三讀通過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修正案。(姚志平攝)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所提《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要求政府辦理政策宣導不得以匿名方式網路幕僚操作。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稱這是「1450全面退去條款」,他也坦言,這只是個開始,修法通過後,得標公司仍然可以藏網軍,一樣還是有些會看不到,因此這只是個開始,還會持續監督,持續提出修法。

三讀條文明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50%以上成立的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50%以上事業,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羣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及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爲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此外,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的預算,各主管機關應就執行情形加強管理,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佈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事項,並於主計總處網站專區公佈,按季送立法院備查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這些都是政府編列的預算,國民黨要爲人民血汗錢把關,強化管理、確保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維護人民權益。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政府編列大量金錢辦理網軍,來攻擊特定政治人物、不同意見者,希望修正後,「政府網軍請退散,不要用政府資源養網軍。」

賴士葆表示,這是一個反對1450網軍條款,「1450全面退去條款」。「我當然知道,任何的法律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政府一年編20億文宣費用,還沒包括基金也能編,這麼龐大的錢,修法通過後都要刊載在主計總處要公佈。

賴也坦言,明眼人都知道,即便是修法通過,將來某個單位拿到標案後,一樣可以把網軍藏在底下,還是看不出來的,比如某家宣傳公司或某家電視公司,拿了一筆2000萬的標單,把其中200萬付給網軍,這也還是看不到。

賴士葆強調,修法通過後最少是一個新的開始,正告行政單位不要用人民納稅人的錢去做1450網軍,攻擊在野黨、攻擊不同意見的人,這纔是民主國家之福。「這只是一個開始,希望繼續監督,還不足的,下次繼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