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三法撤黃牌? 陳吉仲:要看行政措施績效

漁業示意圖。(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爲解除歐盟紅牌危機,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遠洋漁業三法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認爲,《遠洋漁業條例》增列「總噸位未滿50噸漁船級距較輕罰則後,不但解除漁民疑慮,又能符合歐盟所要求的嚇阻效果,後續發展應屬正面;至於我國已吃下的黃牌能否因此取消?他直言,相較立法進度,歐盟更關注行政措施成效,「等有了績效,歐盟看到後,答案會比較樂觀。」

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外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及《漁業法修正案等遠洋漁業三法,未來中華民國籍遠洋漁船,未經許可,違反遠洋捕魚等19項重大違規,最重將處3000萬元罰鍰,並可收回或廢止其漁業證照;值得一提的是,爲解除漁民疑慮,《遠洋漁業條例》也增列「總噸位未滿50噸漁船」,將罰鍰定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陳吉仲傍晚接受媒體訪問表示,過去我國遠洋漁業相關管理辦法被列在《漁業法》當中,但實務上,遠洋漁業與養殖業、沿海漁業不同,新訂《遠洋漁業條例》對遠洋漁業發展應有正面幫助。談到立法過程,他說,我國遠洋漁船約1500多艘,其中,以100噸左右漁船800多艘爲最大宗,爲解除漁民誤觸法網疑慮,該條例增列「總噸位未滿50噸漁船」級距較輕罰則,因此獲得漁民認可,更重要的是,也不至於違背歐盟所要求的嚇阻效果。

被問到此次立法通過是否有助解除歐盟黃牌?陳吉仲解釋,原本歐盟每6個月會盤查調整一次黃牌及紅牌名單,上一次(3月底)歐盟對我國並未作出任何更動,主要是打算觀察臺灣的立法狀況及行政措施細節,「立法只是一個程序而已,真正要打擊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行爲,是要看行政措施。」

對此,陳吉仲進一步說明,行政院已成立跨部會打擊IUU組織,成員包含農委會、外交部海巡署、經濟部等部會,且增列每年4億到6億元預算,打算讓海外觀察員數量從55人擴編至130之多。此外,農委會6月底已要求所有遠洋漁船必須安裝電子日誌,並打算在今(2016)年底以前促成完整監控系統上路,屆時,各漁船捕獲數量、卸貨港口資訊全面透明化,「這些部分,我們都會向歐盟完整說明,至少要先避免被舉紅牌。」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9月黃牌是否能因此解除一事,陳吉仲始終未正面迴應,僅說,觀察全球被舉黃牌各國,有些被舉好幾次,成爲「持續黃牌」狀態,也有部分國家從黃牌變成紅牌,當然,不排除有國家因爲作出努力而被取消黃牌,「所以,不同國家有不同狀況,至於我們是哪種?基本上,會希望不要被舉紅牌,因爲代價太大。」直言黃牌是否能夠順利取消,還得觀察行政措施成效,「等有了績效,歐盟看到後,答案會比較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