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成男同事負擔! 主婦罵職業婦女:小孩不是副業

孕婦在職場上,常被認爲是「找麻煩的人」。(圖/記者姜國輝攝,下同)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日前爆出有老師社工師連續請育嬰假,被網友罵翻「沒做事還爽領錢」、「造成同事負擔」,讓媽媽們感嘆「臺灣環境育兒很不友善」。但在日本也有同樣問題,有網友在《朝日新聞投稿抱怨,因爲女同事請育嬰假,讓老公不能參加小孩入學典禮、還因爲代班生病,「育嬰假已經變成男同事負擔。」

原PO是一名40多歲的家庭主婦,表示老公爲了參加女兒小學入學典禮、老早就請了一天假,但女同事卻突然延長育嬰假,老公必須代班、無法參加「期待很久的典禮」,最後還因爲勞累過度而生病;她表示,雖然每個家庭都有各自的理由,但職業婦女們要知道,產假跟育嬰假造成男性同事的負擔。

原PO接着繼續開砲,認爲迴歸家庭纔是正確的決定,「我自己是因爲覺得不能把照顧小孩當『副業』,所以生小孩後就辭去了正職的工作,我也確實得到了陪伴孩子成長的快樂。」但這番言論被一羣職業媽媽們圍剿「懷孕就能辭職、不用工作的人,是幸運的人」、「爲什麼是檢討職業婦女?公司沒有完善的代班制度纔是問題!」

不過有男網友表示,女員工只要懷孕、生小孩,請假遲到早退都可以,反觀單身男員工,就是不停的代班代班,「現代人每個都來主張權利,根本沒完沒了」;場景拉回臺灣,似乎似曾相識,請育嬰假的員工就算是「合法」,還是會被認爲不合羣、不認真、讓同事造成負擔,雖然不排除的確有人利用制度爽過日子,但對於育嬰假的指控,只會讓媽媽們覺得「更不想生小孩」。

臺灣目前年輕一輩以雙薪家庭爲主,除了經濟環境不好之外,職業婦女同時也能讓女生感覺跟世界接軌、擁有自主生活能力、掌控自己想要的;但生小孩後,一方面是托育很貴,二方面也不想錯過小孩的成長、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很多媽媽會選擇請育嬰假在家帶個1、2年,但1、2年對公司來說,人力調派跟遞補就很困難,加上產假、待產假、生理假等,當然會覺得「女生怎麼這麼難搞」。

不過網友覺得,無論男女都有育嬰假的權利,代班的過勞、麻煩根本不是職業婦女的問題,而是公司沒有相對應的制度,如果政府真的想要解決少子化,應該要把育嬰假設計的更完善,「不是讓其他人來仇視生小孩這件事情!」同時,也不是讓有權利的人指控「不給我請假就是歧視」,取得環境友善與平衡,建立正確觀念,纔是最重要的。

育嬰假小知識

申請資格

雙薪家庭中,欲請育嬰假的那方在職中任滿6個月、小孩滿3歲前的職業爸媽

單親未婚者也可以申請。

法源依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

時間:

1.6個月以上,2年以下,並必須在小孩3歲前;例如小孩2歲時請育嬰假,最多隻能請到1年,即小孩滿3歲前。

2.如有2位以上的小孩,育嬰假必須合併計算,可請到最小的小孩3歲前、但最長同樣只能請2年。

留職停薪津貼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請育嬰假期間可申請;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按月發給,每一子女可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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