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行擅自扣薪轉戶錢遭律師指背信 金管會:沒有背信問題

▲元大銀行。(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元大銀行爆出元大人壽年初發放年終獎金時,因爲提供的轉帳資訊有誤,造成部分元大人壽員工薪轉錯誤,元大銀行只好把錢先從薪轉戶扣回,當天下午再次轉入正確金額,但有律師指稱此舉恐觸犯背信罪。對此,金管會銀行局表示:「沒有背信的問題,依照契約是可以做更正的。」

根據《聯合報》報導,元大人壽今年初發年終獎金,部分員工從元大銀行的薪轉戶先收到錢,但元大人壽發現有誤,因此元大銀行從員工薪轉戶再次扣回錢,當天下午再將正確的錢匯入員工薪轉戶。但律師卻指稱,元大銀行有觸犯背信罪。

對此,銀行局今天(4日)表示,經過了解,元大銀行在1月15日中午12點,元大人壽依約定要求元大銀行託付年終薪資,到12點20分時錢入到員工薪轉戶,約12點50分元大銀行接獲元大人壽人資部門通知,指提供的轉帳資訊中部分員工薪轉有誤,要求元大銀行扣回,當天下午16時05分,元大人壽人資部提供更新的薪轉明細,元大銀行立刻進行整批上傳,到16時36分完成整個更新作業,沒有造成任何一個員工的損失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客戶辦理薪轉公司戶都會訂定相關契約,元大銀行只是依照客戶當初訂定的契約做相關更正,這有三方契約,也就是元大銀行、元大人壽跟員工的三方契約。

依照元大銀行的「帳戶往來暨相關服務總約定書」,當中明確有指出:「凡他人存入款項因誤寫帳號戶名致誤入客戶帳戶,或因貴行處理錯誤致存入客戶帳戶者,一經發現,貴行得逕自客戶帳戶內扣除更正之,倘存入款項已被支用,一經貴行通知,客戶應立即退還。」

莊琇媛指出,元大人壽有跟元大銀行訂定契約,但是發生轉帳細目金額有誤,纔會有轉入、轉出又轉進的問題,但是這在三方籤的轉帳契約中都有事先約定好,轉錯是可以做更正,會先衝回再做更正,沒有背信的問題,只是做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