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空姐請生理假被記申誡...又因一句話遭解僱 婚事也暫停

▲遠航空姐遭解僱提告。(圖/資料照/記者文萱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曾登上遠東航空2015年桌曆的楊姓空姐提告主張,2017年10月29日臨時請生理假,就被公司以未依照規定應於開工前90分鐘提出假單,記申誡一支,後來在羣組抱怨「今天高雄早班待命」、「讓他開天窗」等文字,卻被認爲以虛僞不實理由惡意請假,企圖航班缺員,嚴重撕裂勞僱關係而解僱,因此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案經臺北地院調查後,審酌楊女曾在LINE羣組對話,認定她的行爲是利用生理假不用請假證明作爲手段,顯然爲權利濫用,違反工作規則,判敗訴。

依判決書提到,楊女主張2017年11月17日突然收到內容略爲「以虛僞不實之理由惡意請假,企圖讓航班缺員,無法起飛,造成公司商譽財物受損,並罔顧旅客權益,此等重大不當行爲,嚴重撕裂勞僱關係之信賴」的簡訊,就被解僱,但對此番指摘完全不知緣由,「後來公司在訴訟中才說我在羣組中發表對話,包含『今天高雄早班無待命』、『讓他開天窗』,被認定違反工作規則」。

楊女說,自己根本無煽動集體請假意圖,且從對話中根本未見到周全詳盡集體請假計劃,且根本沒有任何能力煽動他人請假進而影響飛安,並未違反工作規則,且因違法解僱,造成與男友暫停婚事,鬱鬱寡歡,於是請求精神慰撫金50萬,並要求公司給付從被解僱起至復職日止的每月3萬6695元薪資

遠航則說,組員不足會導致航班無法起飛,公司勢必需臨時調派員工否則航班會遭取消,導致其他員工需要臨時銷假上班,或爲了避免造成惡意請假效應,亦需要提防而增加待命組員人數,惡性循環下,會影響到其他員工權益,且楊女雖稱請生理假爲合法權利,但並非賦予女性員工濫用權利,從LINE羣組對話實無法證明她確實有生理假需求,所爲已屬權利濫用。

遠航提到,楊女僅一昧抱怨公司,對於自身行爲所可能造成其他員工、旅客、公司重大損害及風險不以爲意,實對於工作並無責任感,且明知沒有待命組員的狀況下,只要少一名空服員班機就會停飛,在距離報到時間前1個小時臨時請生理假,該時段爲清晨(多數人仍在睡眠中)難以臨時找到替補空服員,最後該班機由主管代爲執行,若當天調派不及,將造成4班次航班有停班嚴重風險,影響乘客人數共489人。

遠航強調,企業人數約千人,管理內部秩序至關重要,亦要避免仿效行爲,楊女行爲影響者除公司外,亦涉及公衆利益,嚴重損害公司社會形象評價商業競爭力、內部秩序紀律之維護,顯已不適合在組織內,不得已只有依法解僱。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楊女違反遠航內部工作規則,因此公司終止僱傭關係,即非無由,顯屬有據,因此駁回請求復職及50萬元精神賠償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