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中大戰三回合 政院通過修正「公債法」

記者周佩虹臺北報導

北市「委屈」、臺中市「憤怒」、高雄市臺南市新北市「同意接受」的情況下,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由於這次修法的核心考量就是「不提高舉債上限」,債限基準也由國民生產毛額(GNP)改以國內生產毛額(GDP)計算;影響最大的臺北市,可舉債金額減少了1837億。

財政次長曾銘宗。(圖/ETtoday新聞資料照片)

這次修法重點,將現行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所舉借之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合計不得超過前3年度名目GNP平均數之48%(中央40%,地方合計 8%,其中北市3.6%、高市1.8%、縣市2%、鄉鎮市0.6%),改按GDP計算,各級政府總債限爲GDP之50%(中央41.2%,地方合計8.8%,直轄市 7.25%、縣市1.43%、鄉鎮市0.12%)。

而在各都的債限分配上,則分別考量各都經濟規模面積人口賦稅狀況不同,同時考量各都在財政上的努力,也就是在自籌財源上,取適當的比例,形成新的指標,同時兼顧各都特殊情況,也希望各都能在財政努力有更多的努力空間,從而提高自己的債限。

管中閔強調,改按GDP計算是爲了與國際接軌,在現今的國際環境中,各國對於舉債造成財務危機都有深刻體會民間也有聲浪擔心政府財政負擔持續增加,甚至有破錶的可能,因此考量現有政治環境和社會氛圍,核心考慮就是「債限不宜再提高」,只能在各地方政府間做適當的分配。

但若依修法草案試算,臺北市未來可舉債金額將從2692億元驟減爲855億元,減少1837億元,政務委員管中閔形察爲「最委屈」,財政部也在院會中多次表達感謝支持;而臺中市長鬍志強雖未出席,卻是由副市長徐中雄代表轉達「失望、憤怒」之意;高雄市以爲自己將減少137億的舉債空間,但財政部試算後確認,應是增加137億。

與會者形容,出席的五都代表都積極表達意見、提出疑慮,而財政部、政委管中閔、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則努力爲法案辯護,「雙方大戰三回合」;管中閔強調,這次修法的核心考慮是不提高債限,「當然不可能大家都滿意」,但內容提出地方債務預警機制、債務管控機制,以及強制還本,這都是本次修法的特別之處;也期待此法修正送到立院三讀通過後,能讓國家的財政更爲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