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大數據》作者麥爾荀伯格解析網路社羣隱私危機

文/林士蕙

一個想當老師的美國單親媽媽史黛西.史奈德(Stacy Snyder),因爲在網路上分享她戴着「醉海盜」帽子喝飲料的照片,被她實習學校的老師發現,認爲這是在鼓勵學生喝酒玩樂,有失教育者風範,不願發實習證書給她。

原來,一時好玩分享在網上的照片,傷害竟這麼大!

沒錯,愈來愈氾濫的網路社羣分享,已成爲抹滅不去的個人隱私危機。這也是全球數據專家麥爾荀伯格(Viktor Mayer-Schonberger)新書《大數據:隱私篇》(Delete: The Virtue of Forgetting in the Digital Age)探討的關鍵議題

現任英國牛津大學網路研究所教授的他,是大數據領域知名權威,擔任過微軟、世界經濟論壇等組織顧問,著作《大數據》(Big Data)一書在全球熱銷。2014年,他接受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羣邀請來臺演講,帶動全臺灣的大數據學習熱潮!

刪不掉的資訊 造成許多傷害

今年他將在9月再度訪臺,新書《大數據:隱私篇》則解析大數據的隱私危機與商機

麥爾荀伯格直言,自從臉書等誕生後,全球人盲目擁抱網路社羣文化,卻不知資訊氾濫的黑暗面大家忽略了,所有曾上網的資訊完全是刪不掉的,已造成愈來愈多不必要的傷害。

例如原本朋友小圈圈言論,因爲網路傳播力大,就會釀成大事件,像日前臺灣女藝人楊又穎,因忍受不了社羣留言對她質疑而輕生,歐美早有類似案例。

麥爾荀伯格主張,這些網路分享訊息,應該設定到期日就自動刪除,各國政府更該扮演積極監管角色,要求臉書、Google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不能等造成傷害再來追究。

對於大數據新趨勢,他還有哪些第一手觀察?以下是專訪精華內容:

網路隱私的新工具將成顯學

《遠見》問(以下簡稱問):你從2011年就開始探討社羣資訊背後的隱私問題,爲什麼這麼早就發現這問題?

麥爾荀伯格答(以下簡稱答):我不知自己是不是第一個提起這議題,但我的確是全球第一個以此寫書的。早在2011年,臉書對一般人來說還是新奇玩意,大家只會想擁抱新趨勢,認爲訊息分享很棒,而不會思考背後衍生的問題。

可能我本身是做網路創業起家,早從1980年代就開始研究網路,特別是資訊安全的顧慮,比起別人少了一點新奇感,會務實想背後的問題,因此比較能理解到資訊太多將帶來的黑暗面。

也因此,三到五年前,我決定把可預見的危機寫下來。沒想到,如今慎防網路隱私的新工具會成爲顯學,像是Snapchat,這種看完訊息就自動刪除的新型網路簡訊平臺,深深受到歐美青少年喜愛。

我在牛津的學生們,現在都只會在臉書上畢業典禮這種大事情,私下言論則在Snapchat上傳遞就好。如果當年很多人認同我,去開發Snapchat,現在就會擁有一間矽谷創投估計價值高達150億美元的新公司

大數據是商機 但仍須設限制

問:這本新書提到不少大數據潛在的問題,像是一個病人的病歷紀錄,會被醫生間角度不同的診斷意見給誤導。若醫院用大數據來分析病歷做研究,會不會分析成果也出現問題?

答:大數據有大商機,但也有黑暗面。正因爲能儲存的資訊太多了,一個人的生病歷程會有非常多解釋版本,該怎麼解讀與取捨,考驗分析人士的智慧。

我覺得目前最好的方法,是設下清楚的限制,哪些是大數據分析現階段做得到的?哪些還不行?不要被誤導。

如亞馬遜網站的選書建議,是根據用戶買書紀錄去推薦的,實際上你未必只想買曾買過的書種。因此,就要了解它的精確性,只能用在銷售推薦等較無害的地方。

問:所以你還是鼓勵醫院多做大數據研究?

答:當然!醫院應該繼續做,纔有辦法推動大數據改善社會。只是現階段還不能奢想光用電腦隨意分析,就得到完美的治病解答。我對醫院的建議是,要設下限制,不要濫用。

社羣媒體應負企業社會責任

問:書中不少篇幅討論網路隱私訊息氾濫,對於個人平常生活的影響。其實網路訊息氾濫也會引起網路霸凌。談談你的看法?

答:網路霸凌在全世界都是很重要的議題,但霸凌是個相當嚴重的指控,不能隨意下論斷。

我想先釐清一點,如果有人在網上霸凌別人,是因爲寫了關於某人不實的消息,這是誹謗,基本上已有法律規範。同時,有人在臉書上刊登不實消息,即便是匿名,受害人權利提出要求,請臉書把犯法的人找出來,這也在許多國家的法律有保障。

但是比較難被法律規範的是,有人霸凌別人並沒造假,但卻說出別人不想公開的事實,例如指出某人是沒出櫃的同志,或他有不想讓別人知道的隱疾等,那就是侵犯隱私了,這些訊息放在網路上不刪除,讓全世界人們都可以搜尋到,勢必會對這個人造成很大的傷害。

我寫書,就是希望針對這一點提起改革,這些人應該有權利要求刪除留言,即便是真實的。

問:現在青少年間社羣分享已是普遍現象,想禁止也禁止不了。但如何在擁抱社羣與過度分享隱私資訊間,取得平衡點?答:選擇對的工具很重要,臉書、Google這類大平臺的社羣工具,儘量只公佈沒什麼爭議的訊息,例如生日等;至於一些私人間的話題,或派對玩樂照片,我建議分類放在Snapchat這種可以看完就自動刪除的訊息平臺。

但是,不應該光要求青少年,政府也該要求網路公司主動刪除,畢竟,臉書這些公司,都靠大數據在賺大錢,要負起該負的企業社會責任。

維護隱私,也可以是商機

問:這幾年臺灣公部門積極擁抱資料開放(Open Data)潮流,逐漸把資料公開在網路上。這未必是壞事,但也有可能因資料公開在網上,侵犯民衆隱私?

答:現在已有很多軟體可快速清除資料庫中的姓名、地址等個人資訊了,像是英國倫敦有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民衆只要刷信用卡設虛擬開啓鑰匙,就能使用,這些民衆的自行車租借行爲分析,當地政府也會公開提供給企業做大數據分析。

但是,相關單位在提供資料前,會用軟體清除掉姓名等個人資訊,以免造成困擾。我要強調的是,隱私流出可能是危機,但是懂得改善危機的人,就會創造新商機,企業與政府應該多朝這方面去想。

問:網路隱私議題在各國討論非常熱門,去年歐盟最高法院裁決,公民有權利行使被遺忘權,可要求Google等網路平臺,把網上過時或不適當的個人訊息移除。你看法如何?答:我聽到這裁決是開心的,但的確不算理想。歐盟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法界人士已注意到網路隱私問題的嚴重性展開討論了。不過,很多事情沒辦法光靠法律改變,一個平常人要和網路大企業打官司,需要花時間與金錢,大部分人沒力氣去做。

我最希望的是,未來每個網路資訊都要有到期日,到時間就自動刪除,不需要有人已經遭受傷害、開始抗議才能移除。

【本文摘自遠見雜誌7月號;更多文章請上遠見雜誌官網:www.gvm.com.tw】【立即購買遠見雜誌7月號:http://store.gvm.com.tw/magazine_information_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