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筆誤烏龍 開出駕車未系「安全帽」紅單

▲開車收到未系「安全帽罰單車主一時摸不着頭緒。(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洪淑珠、洪寶清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車違規員警攔下,吃上一張紅單,違規事由卻寫「駕車未系『安全帽』」,男子納悶怎麼連開車也要戴安全帽,拿着紅單到裁決所繳費,櫃檯人員也摸不着頭緒,開紅單的派出所解釋同仁筆誤,把未系安全帶寫成安全帽,但兩者罰金相差3倍,連裁決所人員都對「烏龍罰單」感到驚訝。

拿着違規紅單陳先生啼笑皆非,明明是開着自小開車,但員警開出的紅單違規事由卻是寫上駕車未系「安全帽」,陳先生坦承自己當時未系安全帶,但員警卻寫成未系安全帽,一字之差罰則差很大,未戴安全帽罰500元、未系安全帶罰1500元,整整差了3倍,爲了弄清這張紅單該怎麼繳,陳先生直接到交通裁決所櫃檯問個清楚。

開單派出所解釋同仁筆誤。(圖/東森新聞)

交通裁決所人員櫃檯人員也感到訝異,怎麼駕駛人開車也要戴安全帽?但紅單底下欄位寫着駕駛人違反第31條第1項,依交通處罰條例內容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使用安全帶,再加上罰單上車輛種類屬於自小客車,陳先生還是得繳1500元罰金,陳先生說:「未戴安全帽是500啊!但是按照法條這樣講,開車又不用戴安全帽。」

開出紅單的翠屏派出所苦笑是員警筆誤,已經通知當事人,並把開出的紅單更正,但員警紅單寫太快,安全帽、安全帶傻傻分不清,也讓收到紅單的駕駛人被罰的有些不甘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