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解送人犯未注意 撞擊過路母子造成母死遭起訴

南港分局偵查隊陳姓員警解送人犯不慎撞死過馬路婦人士林地檢署以過失致死提起公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南港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員警,今年1月中解送人犯,駕車行經東路一處人行道,不慎撞擊正要過馬路的母子,導致母親顱內出血死亡,幼童左側骨盆擦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等罪提起公訴。

20歲陳姓員警去年剛從警專畢業,分發至南港警分局偵查隊服務,今年1月19日駕車解送人犯至士林地檢署,車上載有同事和人犯,在距離地檢署不到100公尺處的路口左轉,未注意前方一對母子正走在斑馬線上,直接撞擊手牽幼童的胡母

7歲幼童左側骨盆擦傷,但胡母經送醫救治,1月23日因顱內出血死亡。檢察官認定,年近50歲的胡母因車禍死亡,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人於死罪,加重其刑2分之1。

事發後,分局已經協助員警與家屬談和解,但因雙方對於金額沒有共識,至今尚未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