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毆臺版浩克涉傷害罪 同事曝背後原因抱屈:他很認真

王姓員警自己也受傷,遭質疑執法過當也被懲處,同事爲他抱屈。(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桃園中壢20日發生臺版浩克大鬧超商事件,警方最後雖然順利將鬧事襲警的朱姓男子逮捕,但也發生中壢派出所王姓員警棒打朱男12下,遭質疑執法過當,中壢警分局當日晚間立即懲處,除該名員警外,所長、分局長也遭連坐罰,王員預計22日也將被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朱姓男子20日情緒失控大鬧超商亂砸貨品,警方獲報前往處理,他不僅情緒未平復,反而開始攻擊員警,爲制止襲擊行爲,員警對朱噴辣椒水,豈料他瞬間陷入失控持續怒吼並有攻擊行爲,待他情緒稍微冷靜後坐在超商外階梯,先前慘被數度揮拳的王姓員警,持警棍朝朱連擊12下,影片曝光後遭質疑執法過當,當日晚間警方也因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爲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

王姓員警今年32歲,從警6年都是在轄區複雜且常有打架情事的中壢派出所服務,同事也爲他抱屈,認爲王是一個非常認真的警察,也算一個老學長,但絕對不是爆走型的人,否則在複雜的中壢早就會因爆走或是執法不當被調走。據瞭解,事發后王姓員警也表示自己不是情緒失控纔會爆打朱男,而是擔心朱當時口中仍唸唸有詞,怕他情緒再一次爆發,擔憂會再有攻擊行爲危及到其他人,纔會持警棍打他。

中壢警方檢視民衆及超商提供的影片過後,認爲王姓員警棒打朱男,有稍微執法過當之嫌,且輿論討論的沸沸揚揚,案經召集重要幹部決議才立即給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