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網傳疫情援助金假訊息 法官認是惡作劇不罰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高姓員警5月間在LINE散佈「行政院決議每人補助疫情援助金1萬元」,並附上連結,遭警方約談,高員供稱,連結是「金剛比中指」哏圖,只是好玩,警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高員移送裁罰,法官認爲,連結只是戲謔哏圖,不會讓人產生畏懼或恐慌的負面心理,裁定不罰。

在臺北某警察機關任職的高姓員警,今年5月20日在LINE張貼「110年5月18號起~由於疫情的關係,行政院決議,每人補助疫情援助金,新臺幣1萬元」,並附上「申請連結」。遭人向警方檢舉。

警方約談高員到案,高員坦承貼文,辯稱他轉貼該文,只是覺得很好笑,連結的圖片只是一張「金剛比中指」的哏圖。但警方認爲,高員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散佈假訊息,依《社維法》移送臺北地院裁罰。

法官認爲,高員身爲警察,竟在三級警戒期間轉傳不實訊息,行爲可議。但當開啓該訊息連結,會發現是一隻猩猩手比中指圖片,並無任何與「疫情援助金」有關訊息,可見該訊息僅爲戲謔,高員並無散佈謠言之故意。

而且當民衆開啓該連結後,就會發現是惡作劇連結,而非政府機關公告網頁,並不會引起民衆心生畏懼或恐慌,而達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不構成《社維法》,因此裁定不罰。

本案已是「疫情援助金」假訊息案第3件不罰案例。另張姓男子、趙姓網友亦分別於5月19日.20日在LINE、臉書散佈「政府決議每人補助疫情援助金1萬元」,並附上連結,遭警方依《社維法》送辦,臺中、基隆地院法官均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