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眺荒地認定農損發補助近42萬 「千里眼」官員判5年2個月

劉男承租紅線內7筆濁水溪公有河川地,沒整地耕作也沒種香瓜公所勘災員莊男竟以遠眺認定有颱風農損,涉嫌圖利被判5年2個月。(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54歲劉男2015年在竹塘鄉濁水溪承租7筆公有河川地,尚未整地耕作就遇到迪勒颱風,劉男以其種植香瓜也受災爲由申請農業災損補助,公所農業課派49 歲莊姓官員前往勘察災損,莊男從250公尺遠處看到河川地上枯藤即認定有農損,讓劉得以申請災害救助金41萬9仟多元;2人犯行遭揭發,彰化地院將莊男判刑5年2月,劉男6月。

▲公所官員遠眺荒地,認定颱風農損。

判決書指出,劉男曾任竹塘鄉代會主席,以自己及不知情兒子名義,向經濟部第四河川局承租濁水溪自強大橋旁永基段長安段的7筆約3.8公頃,2015年7月28日跟第四河川局人員會勘時,仍尚未整地、一片荒蕪,同年8月8日中臺蘇迪勒來襲,彰化縣農損達補助標準,劉男竟於同年8月23日,以其種植香瓜也受災爲由,向竹塘鄉公所申請災損補助。

竹塘鄉公所農業課指派曾任農務主辦人員後調離的莊男支援勘災,勘後不實填載受災率分別是永基段25%、其餘50%,幫劉男申請、領得41萬多元補助。

莊男辯稱,當時與代理課長謝志成站在自強大橋上「遠眺」,發現劉的耕種地上有乾枯瓜藤等,才認定有農損,其行爲頂多是勘查疏失,無圖利犯行。莊雖否認圖利,但劉承認在蘇迪勒颱風來襲時,他未整地,直到當年11月才整地完畢。

法官則依據依人造衛星空拍圖指出,8月3日、10月15日劉男承租的河川地仍是黃土一片,11月3日後纔有整地痕跡,認定莊男明知劉未種植作物,仍認定災損,使劉男詐得41萬多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至於劉男雖一時貪心,但事後悔悟,表明會繳回詐騙所得,依此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竹塘鄉公所表示,案件爆發後,已將莊男調離農業勘災職務縣府指出,全案有罪定讞,將追回遭詐的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