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弊案/營建署主秘涉收賄收押 洪嘉宏抗告成功

▲營建署主秘洪嘉宏因涉嫌收受遠雄賄賂遭羈押,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裁定撤銷發回北院。(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在新竹、臺中、臺南等地的眷村改建標案部分,查出營建署主秘洪嘉宏涉嫌收受遠雄賄賂,這個月5日,將洪嘉宏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不過洪嘉宏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爲,檢方確實有妨害洪嘉宏及其律師辯護權,裁定撤銷,發回臺北地方法院。

高院的發回裁定,等於臺北地方法院必須得再次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羈押洪嘉宏。而同樣遭到羈押的,也包括涉嫌擔任白手套不動產業黃慶銘,但這部分,高院尚未做出裁定。

高等法院認爲,此案共有10份卷宗資料,檢方卻只提供2份,供洪嘉宏的律師閱覽,而證人供述內容更被檢方遮掩,比例超過一半,限制閱卷的結果,根本影響被告行駛防禦及辯護權的權利。不僅如此,檢方也未善盡舉證義務,僅強調洪嘉宏有串供滅證之虞,必須聲請羈押。因此高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根據檢方追查,過去在搜索遠雄前副總經理魏春雄時,在他的筆記本中發現一筆100萬元的支出,寫明要給黃顧問,而這筆款項,恰巧與遠雄的行賄私帳相同,同年同月也有一筆100萬元支出,加上洪嘉宏等人的帳戶也有異常狀況

因此檢方懷疑,趙藤雄疑似透過白手套黃慶銘,與洪嘉宏聯繫,行賄超過1100萬元,以便取得新竹、臺中、臺南等地的眷村改建計劃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