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拒繳違反居家檢疫罰鍰10萬元 執行署強制扣押存款

36歲的阮姓女子因沒有遵守防疫規定遭裁罰10萬元後,被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扣押存款。(本報資料照片

36歲的阮姓女子,今年1月間越南入境後,不僅沒有依規定返家,反而入住非防疫旅館,造成疫情傳播風險,被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10萬元後,卻逾期不履行,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立即強制扣押存款。

臺南分署表示,2月17日收到案件移送後,隨即完成分案作業,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阮女銀行帳戶內的存款,經銀行回覆扣得存款10萬元,分署即核發執行命令收取扣得的存款,以清償阮女積欠的罰鍰。

臺南分署還強調,面對疫情,絕不允許少數民衆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不過,因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被移送執行的民衆,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一旦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