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不到3萬!學貸可緩繳免付利息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教育部31日指出,從100學年度第2學期(2月1日)起放寬就學貸款多項條件,其中月收入不到3萬元、中低收入戶或是低收入戶者,均可申請緩繳,利息政府負擔。

教育部指出,「延長還款期限」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還款者,還款期限爲貸款1學期者得以1年計。弱勢貸款者可申請延長2倍,可降低每月還款額度約一半。

以就讀大學4年,貸款總額新臺幣40萬元計算,8年攤還期間,每月還本繳息金額爲4483元,若選擇12年攤還(延長1.5倍),則每月需還本繳息3097元;若選擇16年攤還(延長2倍),則每月需還本繳息2405元。

教育部此項措施可望讓10萬名在學學生與10萬名畢業學生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