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健身房 空品11月納管

保障民衆呼吸健康,產後護理機構託嬰中心及中小型運動健身場所空氣品質最快11月納管。(臺北市環保局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產後護理機構、託嬰中心環境產婦嬰幼兒影響甚大,北市環保局向中央建議納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入管理,並一併擴大列管中小型運動健身場所,環保署18日給予正面迴應,預計最快今年11月公告實施。

產婦、嬰幼兒等敏感族羣長時間停留或聚集在月子中心及託嬰中心,環保局空噪科長楊梅華指出,爲確保民衆身體健康,市府輔導業者取得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外,更建議中央把「收託人數達35人以上的託嬰中心」及「設牀數達20牀以上的產後護理機構」,公告爲室內空品列管場所。

楊梅華表示,公告後業者必須設置室內空品專責人員,隨時維持場所內空氣符合室內空品標準,另每2年要至少1次委託合格檢測機構測量室內空品狀況,並上網申報檢測結果,保障出入的消費者員工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

此外,楊梅華說,環保局有感於近年來民衆健身風氣日盛,但室內空品僅管制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健身場所,多數健身場所仍未納管,對健身民衆保障仍顯不足。因此環保局一併建議環保署將中小型面積1000至2000平方公尺的運動健身場所納管,經洽環保署迴應,原則同意參採北市建議,最快可望11月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