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德wpd籤綠電交易MOU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長劉明忠(右三)及德國在臺協會副處長施碧娜(Sabrina Schmidt-Koschella)(左二)等人見證下,雲林副縣長丁彥哲(右四)及wpd達德能源集團董事長Gernot Blanke(左三)共同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圖/劉朱鬆

雲林縣政府昨(8)日與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共同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強調,爲推動綠電交易,雲林縣將成立能源公司,並以縣府主體,以控股公司方式成立,主要股東擬包括民間能源公司、經濟部、臺電、地方綠電系統業者,及縣民,做到全民的綠電公司。

至於雲林能源公司(暫訂)初步架構,丁彥哲透露,還要2周才能規劃出來,並希望1年半內,可首度直供綠電,縣府也期望2025年時,雲林縣綠電總裝置容量可達1GW(10億瓦)。

雲林能源公司未來首宗開發的綠電基地,是位於已停擺閒置26年的臺西離島工業區,將籌設臺西綠能專區總面積1,163公頃,預定發展太陽光電,希望引進國內外業者投資700至1,000億元,成爲亞洲最大的太陽能專區。

丁彥哲強調,未來地方政府可透過再生能源憑證機制,及地方自治條例政策工具,要求用電大戶採購一定比率的綠電,也可適時扮演媒合角色,讓在地的綠電能優先爲地方所使用,所以,不只是wpd公司,未來任何有意願的綠電供應商,縣府都樂意合作。

Wpd董事長Gernot Blanke指出,綠電交易的開放,是臺灣能源民主與能源轉型成功與否的關鍵。雲林縣府可藉由設立地方電力公司和優先考慮購買在地生產的綠電,將率先建立一個地方能源治理的模式,以確保公共利益和維護一個健康的居住環境。wpd非常樂意與雲林縣府合作,以促成雲林縣成爲最乾淨的再生能源綠色大縣。

Gernot Blanke指出,wpd投資案上週四剛通過環評審查,併成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桃園離岸開發第二階段」資格的首家開發商。現在,臺灣致力達成2015年巴黎協定中有關全球氣候治理的協議,加上地方政府也積極強調自身發展再生能源政策的重要性,凸顯對再生能源的重視。尤其在雲林縣長李進勇彰化縣魏明谷主政下,兩縣都積極促成再生能源和綠電交易的發展,因此,wpd很高興能先跟雲林縣政府合作。

達德能源集團董事長王雲怡指出,集團目前再生能源的發展重點,先放在雲林縣,計劃總裝置容量1GW。另彰化、臺中,及桃園等3縣市也將陸續有小型的投資計劃;至於離岸風電,公司會投資在雲林、桃園及彰化等3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