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救護車配5顆行車記錄器 內外全都錄

雲林縣消防局麥寮分隊丁姓救護員(左)遭45歲陳姓家屬(右)痛毆頭部5下,抱頭自保。(周麗蘭翻攝)

雲林縣消防局每一輛消防車都配有5顆行車記錄器,其中駕駛座後方有一顆拍攝救護艙人員狀態。(周麗蘭攝)

車廂內駕駛座後方記錄救護艙狀態的鏡頭。(周麗蘭攝)

雲林縣麥寮鄉發生傷患與家屬聯手痛打消防分隊救護人員事件引起公憤,幸好車內行車紀錄全都錄還原真相。「緊急醫療救護法」自8年前修訂後,救護車內外都必須設監視錄影器,因此目前每一輛消防局救護車出勤時至少都有4至6顆鏡頭全程拍攝。

麥寮鄉一戶陳姓家族到KTV聚餐,其中2名年輕人酒後互毆,一人倒地,家屬打119求救「有人昏倒」,不料20歲陳姓男子傷患與45歲的陳姓長輩竟在車上輪番痛打42歲的丁姓救護人員,導致丁員腦震盪。

從監視錄影帶可清楚看到丁姓救護員一隻手拿對講機聯繫醫院急診室,一隻手按着傷者以防掉落,但傷者突然攻擊救護員,救護員先自衛閃躲,隨後被45歲陳姓家屬勒住脖子痛毆,開車的消防隊員最後也進入救護艙,壓制施暴的2人。

這段影片讓人一睹救護人員的工作內容,對他們被襲擊感同身受,被張貼社羣媒體更引起公憤。

據瞭解,爲確保消防救護人員與傷者的權益,「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17 條於2013年修正,增加「救護車應裝設車廂內外監視錄影器」等文字,換言之,目前所有消防局救護車,每一輛車都有裝有4個至6個行車紀錄器。

救護人員指出,每一輛車至少有4個行車紀錄器,分別位於前擋風玻璃、後擋風玻璃、左車側、右車側,以記錄行車狀況;車廂內駕駛座後方有一顆鏡頭記錄救護艙狀態,更保險一點,後擋風玻璃有時會裝第二顆。

雲林縣消防局表示,萬一發生襲擊事件,救護車必須停下報警處理,本起案件也是如此處理,司機停車壓制2名暴徒警方趕抵把施暴的45歲陳男子帶到警局,救護車在警方戒護下再把20歲的陳姓男子送醫,結果受傷最重的是腦震盪的丁姓隊員。

外界對消防隊員被襲擊感到不捨,不過麥寮消防分隊爲防丁姓隊員發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羣」,未讓他曝光,僅由分隊長代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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