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沿海風力發電計劃 村民聯合抗議「距村莊太近」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許志豪議員蔡孟真議員受多起沿海各鄉鎮民衆陳情,13日召開記者會,與30多位村民建請縣政府儘快訂定頒佈「雲林縣陸上風力發電設施申請設置行政審查原則」;並陳情中央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單位,能儘速比照德國規定,距離民宅1500公尺以上才能設置風力發電設施。

▲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許志豪議員、蔡孟真議員受多起沿海各鄉鎮民衆陳情,代爲遞交陳情書,由雲林縣政建設處長李俊興農業處長魏勝德接受並允諾轉請中央主管機關研議。(圖/記者蔡佩旻攝)

蚊港村民表示, 中央政府努力爲節能減碳推行綠能,我們海線居民支持但偏鄉本就資源貧泛致謀生不易,請不要再犠牲我們的生活品質,變成三等公民,懇請政府相關單位能體恤沿海居民,不要連我們身爲人的最基本生活環境也要剝奪。

副議長蘇俊豪表示,二年前四湖鄉侖北村溪仔侖社區,因被地面太陽能板包圍造成壓迫感反射光害和輻射疑慮而全體抗爭;縣政便於2017年12月26日頒佈訂定「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農業經營區地面型太陽能設置行政審查原則」,規定村落集中區域方圓300公尺內,不得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

蘇俊豪說,陸上風力發電機設置, 將帶給鄰近社區居民,低頻干擾、轉動與風切轟轟噪音聲、高壓電輻射等,對居民健康安全危害更甚地面型太陽能嚴重好多倍,期認爲陸上風力發電機的設置審查規範,理應比地面型太陽能設置還要更嚴格才合理

縣議員蔡孟真表示,設置綠能這幾年以來,很多會有的維害與疑慮,包括對人體動物養殖業,政府做得不慎完善及審慎,我們希望,在還沒有發生危害時預先預防,以降低與避免危害發生。雲林是農業大縣,尤沿海地區爲文蛤重要產地,低頻電波會影響人體及養殖產業,政府應該更審慎重視這個問題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所謂250公尺是按照開發行爲應辦裡環境影響的認定標準,在250公尺內就要移送環評,此爲依環保署所訂標準;李俊興說,今天所提的議案,將會轉請中央主管機關來研議相關的規範標準,既然綠能政策是中央既定在2025年整個能源佔比要在20%的計劃,我覺得中央有這樣的責任義務,把標準明確定製,讓各縣市政府能夠有所依循核發相關同意文件

有關議員接受民衆陳情切風機設置問題,達德能源迴應,陸域風場的相關電力設施皆爲較低壓的電力纜線,與一般道路邊電線杆上的低壓電纜無異,爲確保鄰近風場住戶的生活品質,風場內電纜采地下管線方式埋設,能有效阻絕電磁波;所有管線工程經過的道路,均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並安排有定期巡檢,強化社區用路安全。

達德能源表示,而爲確保風場周邊養殖權益,達德能源多次邀集專家學者針對風場對養殖漁業影響進行實證研究,目前研究顯示影響亦極爲有限。然若因風場運作而導致漁獲減損,達德能源亦願意合理承擔、補償漁民損失。目前國際間對於風機場址規範多回歸「噪音管制標準」,促使風機供應商更致力於透過改善葉片材質、葉片外型等方式,降低風切聲,遵守噪音管制標準。

▲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許志豪議員、蔡孟真議員受多起沿海各鄉鎮民衆陳情,13日召開記者會,與30多位村民強烈建請縣政府儘快訂定頒佈「雲林縣陸上風力發電設施申請設置行政審查原則」。(圖/記者蔡佩旻攝)

▲縣議員蔡孟真表示,設置綠能這幾年以來,很多會有的維害與疑慮,包括對人體、動物、養殖業,政府做得不慎完善及審慎,爲降低與避免危害發生政府應該更審慎重視這個問題。(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今天所提的議案,將會轉請中央主管機關來研議相關的規範標準,;並認爲中央有這樣的責任與義務,把標準明確定製,讓各縣市政府能夠有所依循核發相關同意文件。(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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