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員酒醉追打警員遭起訴 檢方:他曾有多起前科

雲林議員黃勝賢大鬧警局後,出面鞠躬道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議員黃勝賢去年底纔剛當選3天,就因喝醉酒搭計程車,被載到北港派出所求助,但他不僅毆傷運將,還大鬧派出所、辱罵警員。雲林地檢署21日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其起訴,並要求法官宣告褫奪公權黃則未出面迴應檢方的起訴。

黃勝賢當時喝醉酒,不但毆傷運將、大鬧派出所,甚至還追打警員,雖然他事後與運將私下新臺幣27萬元達成和解,也出面鞠躬道歉、坦承錯誤;不過,檢方仍以妨害公務罪偵辦,因爲黃在派出所的行爲,已明顯侮辱公務員,昨天依法起訴。

▲黃勝賢當時在警局拿水瓶女警,還辱罵、追打警員。

檢方指出,黃勝賢從前就有多起辱罵員警、妨害公務的前科,而這次當選雲林縣議員沒多久,居然不顧自己的身分再犯,已嚴重損害公權力,不僅沒有最基本法治觀念,也欠缺對警察最基本的尊重,社會觀感不佳,不足爲地方居民表率,因此請求法院宣告褫奪公權。

▲黃勝賢昨天遭雲林地檢署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