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字路口沒打方向燈吞900元紅單 「路是彎曲的」騎士逆轉免罰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馮姓男子去年9月27日上午7時許騎車行經屏東縣瑞光路一段,卻因爲沒有在Y字路口方向燈遭人檢舉,挨罰900元、記違規點數1點,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最終真的反轉結果,獲判免罰

法官認爲馮男一直騎在主幹道上,的確不用打方向燈。(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馮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一路上他都是騎在主幹道,就算道路略有彎曲幅度,應該也不用打方向燈告知後方來車,加上週遭沒有左轉告示牌,一般認知上,他應該是騎在直線順向道路,警方開單懲處顯然有誤

交通部公路總局雄區監理所認爲,馮男行經Y字道路卻沒有打方向燈,民衆行車紀錄錄影向警方檢舉,可見違規事實明確,況且爲了行車安全,車輛行進中不論是變換車道或是轉彎,都要使用方向燈,提醒後方車輛,以免引發追撞事故警員依法填單舉發並無不妥。

不過,屏東地院法官當庭勘驗採證光碟,發現該路段雖然是Y字,但尚可分辨幹道、支道,且馮男的確行駛在幹道上,縱使道路並非是完全的直線,他始終騎在同一條路上,沒有轉彎的情形,當然不用使用方向燈,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