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業務監管將更加完善

本報北京5月31日電  (記者王俊嶺)記者日前從銀保監會了解到,近年來我國再保險市場快速發展,原有監管規定已不能完全適應再保險市場發展和監管的要求。爲有效防範化解風險,推動再保險市場高質量,銀保監會起草了《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簡稱《規定》),並於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規定》共六章四十二條,此次修訂主要體現在八個方面:加強再保險頂層戰略管理;加強再保險業務安全性的監管;加強再保險合同管理的監管;加強直保公司開展分入業務的管理;加強再保險經紀人的監管;支持直保市場發展;消除與現有監管政策相沖突內容精簡信息報送任務

“《規定》在修訂過程中充分徵求並聽取了行業意見,預計將有利於提升再保險在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定位和作用,規範再保險業務經營行爲,強化市場主體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能力,明確、優化、簡化監管要求,鼓勵保險公司加大再保險業務投入,促進再保險市場的持續繁榮和發展。”該負責人說。

據瞭解,“再保險”又稱“保險的保險”,是保險業務的進一步延續,通常指保險公司把部分保費付給再保險公司,形成風險共擔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