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政府建設上率先突破(大家手筆)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法治工作會議上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註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主體工程,要率先突破”。在法治政府建設上率先突破,一個重要着力點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的“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要求。

政府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和關鍵步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用法治給行政權力規矩、劃界限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這是以習近平同志核心黨中央站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對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爲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指明瞭方向。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現代治理更加註重通過法律確定性和可預期性來維護社會秩序。這就要求建立比較成熟定型的法律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確保一切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讓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確保人們有章可循、社會有序運行。自2004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頒佈以來,我國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理念意識明顯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不斷提高,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步伐不斷加快,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法治環境。在不長的時間內,我國法治政府建設就達到如此深度廣度,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

當前,我國法治政府建設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比如,有的領導幹部還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的各種制度安排需要繼續探索完善;等等。我們要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實際出發,繼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有效提升運用制度和法律管理國家各方面事務的能力。

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要求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確保行政權力在法治框架內運行。這就需要在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係的基礎上,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法律制度,確保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必須有法律授權,並依照法律規定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行政機關應堅持權責一致、權責相當,不斷提升執法的質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爲國家治理效能

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需要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有效規範行政決策程序。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對推進政府職權法定化,規範行政執法決策,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減少行政權力對微觀經濟活動不必要的干預,進而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等都具有基礎性意義。行政程序越規範科學,行政行爲就越有章可循。推進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設,將有效促進政府部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更好爲人民服務。

作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