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這麼搞, 恆大總裁夏海鈞最少判刑終身監禁

恆大總裁夏海鈞在面對恆大的鉅額負債、鉅額虧損和全國範圍內的爛尾樓時,竟然宣稱這些與自己無關。然而,作爲恆大集團的前董事局副主席和前總裁,他在2016年獲得的年薪高達2.7億元,這在香港證交所上市的內地企業中位列第一位。

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對員工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社會公益的責任、對環境和資源的責任。此外,企業還有義務和責任遵從政府的管理、接受政府的監督。然而,夏海鈞的言論讓人質疑他是否真正承擔了這些責任。

許多恆大員工都快發不出工資了,一些員工甚至被辭退了。作爲高管,夏海鈞是否應該對員工負責?此外,許多債權人因爲公司倒閉而遭受損失,無法獲得應有的回報。作爲高管,夏海鈞是否應該對債權人負責?

最不幸的是廣大業主,他們揹負着債務卻無法得到房子。很多人甚至掏空了雙方父母的積蓄,至今無法得到應有的回報。作爲高管,夏海鈞是否應該對這些業主負責?

夏海鈞給中國的房地產和中國經濟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作爲一個高管,他是否應該承擔起自己的責任,而不是隻關注自己的利益?他的言論充分暴露了他缺乏道德、企業家精神和社會責任心的本質。

網友:國家要立法對這些離奇的高薪資管理人員,當他們管理的公司出現嚴重虧損時,說明他們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應該把領取的高薪退出來纔是合理的。因爲他們的勞動不值那麼高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