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女同事上陽明山遭爆「車內性騷」 法官挨告恐丟官職

士林地院召開評議會,認定蔡姓法官陽明山性騷擾成立。(示意圖/達志影像)

法界Me too!士林地院蔡姓法官,遭控去年11月邀1名剛分發的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吃飯,卻在下山時將車開至山區偏僻角落,在車內對女方進行「不止一輪的性騷擾」 士院爲此召開「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委員開會後認定性騷擾成立,全案將依規定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蔡最重可能被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公務員。

Me too風暴日前席捲全臺,司法院內部的「法官論壇」上月16日也出現爆料文章,指士林地院1名資深蔡姓法官,去年11月邀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吃飯,但吃完下山時,卻刻意選擇不同的路線。

爆料指出:「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提醒時,蔡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以阻止。」、「加害人將車輛開進似爲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停車後開始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爲。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加害人開車下山,加害人才決定放棄。」、「返回法院後女法官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原來加害人已是慣犯。」

士林地院第一時間迴應,全案已啓動性騷擾處理相關機制進行調查,並將視法官所需,協助連結心理支持方案調整其工作場域,以求確保同仁身心健康。

士院日前也開完「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經取證後,認定蔡性騷擾成立,全案將依規定,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最重將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公務員,並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蔡可能面對監察院彈劾及送請懲戒法院重懲,刑事部分,被害女法官也已提告,全案由士林地檢署依《性騷擾防治法》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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