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受傷兒就醫父路不熟 霧峰警火速開道送醫救護

5歲小男童額頭受傷,鮮血直流父親路不熟,請求霧峰分局萬豐員警帶路,員警3分鐘帶到亞大醫院。(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臺中傳真)

5歲小男童額頭受傷,父親自行送醫,但路不熟,在萬豐所員警帶路下迅速到亞大醫院,經止血、縫針後無大礙。(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臺中傳真)

「警察先生,我兒子撞到頭,但我找不到亞大醫院。」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巡邏車,日前正要前往執行酒駕臨檢勤務時,年約30歲的阮姓男子,以急促的喇叭聲示意,員警停車瞭解原委後,立即鳴笛開道,僅約三分鐘就順利將父子引導至亞大醫院急診室救護。

霧峰分局萬豐派出所員警29日晚上,前往中投西路丁臺路口執行取締酒駕臨檢勤務時,後方一輛小貨車,突然以連續急促的方式,按喇叭5、6聲,員警覺得後方車輛,應該有什麼事發生,遂路邊停車,下車瞭解,開車的的阮姓男子,緊張的向警方表示,自己五歲的兒子,不小撞到頭,血流不止,要到亞大醫院急診。

阮男表示,自己居住在烏日區太明路成豐巷,兒子在客廳玩時,額頭不小心撞到桌角,鮮血直流,由於傷口很靠近眼睛,爭取時間,決定自己開車送醫,不過路況不熟,開到這裡,就分不清楚醫院的方向,可帶路送我到亞大醫院嗎?

員警聽完,立即將巡邏車警笛鳴上,一路疾駛,本來要十多分鐘的路途,約莫3分鐘就到亞大醫院急診室了,阮父抱起兒子,就往裡衝,幸好經醫師止血、縫針後,已無大礙,阮父放下心中大石,頻頻向員警道謝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警察的工作不單是依法行政、干涉取締,要將民衆小事當成警察大事辦理,本着關懷弱勢同理心,主動關懷需要幫忙之民衆,民衆如有任何緊急情事,可撥打110尋求警方協助,警察會竭盡所能地幫忙。

陳家銘也不忘呼籲,在防疫期間請民衆確實將口罩戴好戴滿,不佩戴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請民衆注意遵守防疫等規定,全民共同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