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學生不雅視頻泄露,到底是誰的鍋?

近日,黑龍江科技大學這個話題在各大社交平臺鬧的沸沸揚揚,原因是一男一女在教室的不雅視頻網上被廣泛傳播

隨着事情的發酵,網傳也越來越離譜,直到有人造謠女主跳樓自殺後,黑龍江科技大學官方纔出來發聲:系謠言學校正在調查此事。

然而此事件網絡上的傳播情況已經相當惡劣了,在社交平臺搜索相關詞彙,都能搜出一大片出售資源”“賣瓜”等不良交易言論更讓人無奈的是,相關內容評論區都是清一色的“求資源”“求瓜”等字眼

更嚴重的,還有網友截取視頻中的一幕做成了表情包,表情包內涵的也是比較負面的不良引導。

該事件的兩個當事人也受到了一些網友的惡意人肉,甚至是校內網友的跟蹤,已經很難在學校正常生活下去。

針對視頻被惡意泄露傳播這件事,很多網友的主流看法也都是“成年人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而且還出現了更偏激的言論“他們這是活該”,更有甚者,還對當事人進行了性方面的人身攻擊。

當然,也有一部分網友對此事件進行了理智的發言,認爲在上課的地方做這種不雅的事情的確有錯,但把視頻拍下來傳到網上去的人更可惡。

其實類似的事情前段時間也發生過。

5月初,一個掛着“網戀大型翻車現場標籤的視頻就火遍了全網, 相信常瀏覽視頻平臺人都刷到過,如果沒有看過原視頻的話,或許也在網上衝浪時看到過一個這樣的魔性表情包“那我走?”

具體的故事經過很簡單,幾句話就能概括:這張表情包中的女士和一位男網友在網上陷入愛河,兩人確定戀愛關係後就找了個時間“奔現”,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兩人相約酒店後,男網友發現“女朋友”和照片差距有點大,於是就將拍的這段視頻發到了網上。

該視頻因反差太大在網上迅速瘋傳,但男主在發佈前並沒有經過女主同意。男子也沒有意識到,該做法已侵犯女主的相關權益。網友們也迅速跟風,把視頻中的女主做成了動圖、表情包,沒幾天時間,女主儼然已成爲奔現翻車的“醜女”代表人物。

後續女主出來發聲,表明惡意傳播和惡意人肉對她生活造成了不良影響,不僅身邊的親戚朋友都知道了,自己的工作也丟了。

但是有網友說,兩個人第一次見面就約在酒店,肯定也不是什麼好人,所以女主這也是活該。

當事人活該不活該,這跟其他人有關係嗎?難道事情的重點不是偷拍並傳播這個視頻的人問題更大嗎?雖然這件事情在本質上跟黑龍江科技大學事件不一樣,但偷拍泄露視頻並惡意傳播的人,有想過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嗎?

爲什麼有些人既要站在道德制高點批判別人做的不對,又要抱着吃瓜的心態繼續對視頻進行傳播呢?

尤其是,黑龍江科技大學事件傳播的視頻已經屬於淫穢物品,如果傳播量達到法定標準,是可以追究惡意傳播者民事責任的。

雖然兩名學生的做法值得大家去譴責,畢竟在公共場所進行不道德的行爲,本身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但是隱私權公民固有的基本人身權利之一,就算違反秩序的人做的事情再骯髒,我們都不能以此爲由侵犯別人的隱私權,除非他已明示放棄或者同意,否則都屬於侵犯他人隱私。

在這件事中,這兩名學生並沒有主動說可以錄製或者傳播他們發生行爲的過程,所以這並不是網友可以站在道德高處侵犯他人隱私的理由。

歸根結底,真正應該被追責的,是偷拍視頻並把視頻傳到網上進行惡意傳播的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話,那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關於「傳播淫穢物品」的規定對方將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對方通過這些私密視頻獲得非法的收益,那麼他就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將依據情節嚴重程度對對方進行判罰

網絡並非不法之地,互聯網是把雙刃劍

小編在這裡友好提示:當我們在開心衝浪的同時,也請不要傳播別人的隱私。因爲你並不知道自己傳播的內容,到底會給別人帶來多大的損害,或者對自己帶來什麼的負面後果。

當然,如果自己遇到了這種事情,也請不要退縮,最好的辦法就是報警

最後希望這個時代,能夠少一些娛樂至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