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增一限制令!恆大創辦人許家印遭限制高消費 不得旅遊度假

3月18日,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及中國恆大遭新增一則限制消費令。路透

恆大地產集團繼18日發佈關於收到大陸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同日,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資訊顯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恆大集團及許家印發出一則限制消費令,主因涉及借款合約糾紛案件,指其未依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據第一財經微信公衆號消息,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指出,中國恆大集團未依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恆大集團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中國恆大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許家印不得實施所列出的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其中,公告名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包括:搭乘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搭乘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上述公告再指,若中國恆大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許家印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日稍早前,恆大地產發佈關於收到中國大陸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該公告顯示,因公司債涉嫌財務造假、詐欺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爲,證監會擬決定對恆大地產處以人民幣41.75億元(約合新臺幣184.13億元)的罰款。

此外,公告稱,決定對該公司時任董事長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而中國恆大集團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兩者「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2015 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 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恆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去年9月底被大陸官方在北京監視居住至今,期間恆大集團也公告承認涉嫌違法犯罪。夏海鈞則在2022年中返回大陸境內被大陸官方相關部門控制。

中國恆大債務危機爆發至今已逾兩年,目前手上資金幾近枯竭。據恆大2022年報,其總負債已達人民幣2.44兆元(約新臺幣10兆7360萬元)。恆大在1月29日已被香港法院裁定強制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