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棄養公公+劈腿兄弟」!《炮仔聲》惡女蔡韻如怒告誹謗 結果出爐大勝

陳曉菁週刊於2016年間,報導她劈腿、當小三被扶正,讓她氣得提告求償1000萬 。(圖/三立提供/翻攝自Facebook/陳小菁

記者陳韻如/臺北報導

本土演員陳曉菁日前被週刊報導,她分完家產後棄養73歲的公公,公公的鐘姓友人爆料,陳曉菁劈腿公公林家2、3兒子,當時3兒子還是已婚身分,她當5年小三扶正,讓她氣得對週刊、報導記者及鍾男提告,並要求週刊登報道歉及求償1千萬。法院25日審結,刑事部分,報導記者及鍾男被判拘役50日,而民事部分,2人則應連帶賠償陳曉菁25萬元,並登報道歉。

有着「戲說一姐」稱號的陳曉菁,近日因飾演《炮仔聲》惡女角色蔡韻如」,讓知名度大開,但她卻被週刊報導,「承接鉅額家產拒付3000生活費」、「陳曉菁被控棄養公公」等。

陳曉菁見狀氣得提告,並求償1千萬元,而其委任律師主張,陳曉菁與媒體公司和解,卻沒有跟報導記者及鍾男籤和解書,就是爲了要追溯2人的責任,至於週刊以刊登「形象廣告補償陳曉菁,與要求鍾男和記者刊登的「道歉啓事」並不衝突;律師表示,陳曉菁在刑事審理時,只要他們認罪就願意和解,但2人直到2審仍堅不認罪,現在更不可能與他們和解。

對此,鍾男則喊冤,他所爆料的內容全都是從陳曉菁公公那聽來,但他卻沒辦法法庭上提出證據,且他經濟狀況並不好,連先前刑事的罰金都是跟親戚借來的,1000萬的求償實在無法負擔,他原本也不想揭露這種醜事,只是剛好記者找上他,纔會受訪。

陳曉菁委任律師表示,陳曉菁身爲藝人,最在意的就是名譽,本次訴訟就是要鍾男及記者,爲不實報導刊登道歉啓事,1000萬元只是「象徵性」的求償,將尊重法院判決。

如今,法院審結,刑事部分判處報導的記者及爆料的鐘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民事部分,則是判2人應連帶賠償陳曉菁25萬元,並須在四大道刊登道歉啓示1天。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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