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酒後強吻還被造謠死要錢 新創會女顧問淚訴委屈

新創會桃園分會簡姓女顧問(左)7日在議員黃瓊慧(右)陪同下控訴遭曾姓前理事長酒後強吻,卻在協會內申訴時遭受二次傷害。(蔡依珍攝)

新創會桃園分會簡姓女顧問7日在議員黃瓊慧陪同下出面控訴。(蔡依珍攝)

新創會桃園分會曾姓前理事長涉嫌酒後強吻會內女顧問,受害簡姓女顧問7日在議員黃瓊慧陪同下控訴,身兼律師的現任戴姓理事長未依法妥處還搞到人盡皆知、謠傳她要錢,甚至逕自告發造成她二度傷害。戴姓理事長否認指控,案發即禁曾男參與協會,強調都是基於善意協調處理,有要改正或不足處都會虛心檢討。

家防中心指出6日接獲申訴,將召開調查會議,若協會未依《性騷擾防治法》設置性騷防治補救措施、申訴管道等,最重可罰10萬元,若性騷成立加害者也會開罰1萬至10萬元。

簡女控訴,去年10月30日晚間參加完新創會桃園分會18、19屆理事長交接典禮,一行人到KTV續攤,第17屆曾姓理事長趁其他人抽菸、只有2人獨處時強吻她,她嚇傻推拒,並在衆人面前強裝鎮定半小時後提前離席,事後在友人鼓勵下向執業律師、戴姓理事長求助,豈料卻是陷入悲痛的開端。

簡女控訴,自己只告知戴姓理事長、秘書長,隔天起自己卻成協會成員茶餘飯後話題,但戴男只是要加害人離她遠一點,事後卻跟她說要讓曾男賠她一筆「會痛的金額」,再要她把這筆200萬捐給協會填補活動缺口,還說:「反正妳也不缺這錢!」之後就瞞着她到警局告發,且戴所屬的律師事務所還公開發表聲明書帶風向,甚至以江國慶冤獄案來比喻,對她二次傷害,讓她受盡煎熬。

簡女講到委屈處數度哽咽,所幸桃檢2月底以強制猥褻罪起訴曾男,證明她所言不假,目前全案在桃園地院審理中,她希望協會依法建立性平機制,而非只想私了、遮掩,強調:「社會團體存在不該是幫加害者製造性犯罪的環境,權勢跟法律專業不該是打壓婦女權益的利器!」

「全案能起訴靠着全是簡女個人的獨立跟努力!」律師李珮瑄說,告發前至少要先告知,讓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據和有心理準備,否則最終可能會成爲「司法機關認證的非性騷」,強調依性騷法,任何組織、團體10人以上就要設立申訴管道、30人以上應訂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身爲有地位、領政府補助的公益性協會,理事長又具律師身分,更應要帶頭示範、建立程序,保障受害者,而非要受害者爲了經濟、商業利益忍氣吞聲。

戴姓理事長表示,第一時間獲悉就積極處理,但雙方各執一詞,除請男方暫停協會活動,也透過告發請司法調查,全程都是基於善意處理,也絕無以簡女名義要錢,男方遭起訴後也被請出協會羣組,若過程造成簡女不舒服會虛心檢討。他也提到,自己去年11月才上任,若協會內性騷防治措施不足部分會全力改正。

議員黃瓊慧說,Metoo事件爆發後,許多加害者都是位高權重當權者,或是橫着走、吃得開的社會賢達,被害者第一時間都是不知所措,甚至在向外界求援時遭二度傷害,她要求機關團體都該落實性平三法,社會局也該提供申訴管道和心理諮商幫助受害民衆,她也認爲律師理事長不該知法犯法,尤其是全國五大會之一的新創會,希望社會局嚴查重懲,讓其他團體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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