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發佈猥褻內容 新加坡網紅恐爲此坐牢引熱議

英國社羣平臺OnlyFans以成人內容聞名。(圖/路透社)

英國社羣平臺OnlyFans以成人內容聞名,在此擁有數千名訂閱者的新加坡男子泰塔斯.劉也靠發佈裸照及影片營利,但他去年12月被星國當局逮捕,並遭控「播送猥褻內容」。

根據新加坡刑法,以電子方式播送任何猥褻內容、參與播送這類內容的事業或從中獲利皆屬違法行爲。泰塔斯.劉(Titus Low)則是第一個在星國面臨起訴的OnlyFans創作者。

法律事務所That.Legal執行長馬克.鄧(Mark Teng)表示:「就法義上而言,(這意味)即使是經各方同意,傳送自身裸照是違法的。」

泰塔斯.劉案件在新加坡引發轟動,使部分人開始討論此案對星國OnlyFans創作者意味着什麼,也讓各界議論發佈自身清涼照之舉是否該在新加坡被定罪。

英國廣播公司(BBC)已聯繫OnlyFans,但尚未取得回覆。

22歲的泰塔斯.劉6個月前纔開始成爲OnlyFans創作者,在此之前,他說自己一直難以維持生計,但允許用戶買賣原創內容的OnlyFans讓得以他經濟獨立。

泰塔斯.劉告訴BBC:「以我的情況來說,這是成年人之間的兩廂情願,所以我不認爲(在OnlyFans上)會有任何問題。」

泰塔斯·劉表示,5名警察去年10月到他家沒收了他的手機、iPad和OnlyFans帳號詳細資訊;警方稱他們接獲舉報,泰塔斯.劉涉嫌透過其OnlyFans帳號傳播猥褻內容。

泰塔斯.劉被警告不要再登入該帳號,並警告他若違反,恐構成刑事犯罪。

不過,警方表示,泰塔斯.劉重獲帳號權限,繼續發佈猥褻素材,並開設另一帳號。

警察11月2日再次登門,沒收泰塔斯.劉的備用手機和帳號;12月29日,泰塔斯.劉被告知他要去警局報到。

泰塔斯.劉說:「他們告訴我,我將被起訴且遭逮捕…(並)給我戴上手銬,把我關進監獄。」

被控兩項罪名的泰塔斯.劉若遭定罪,他透過兩個OnlyFans帳號傳送猥褻素材,最高可判處3個月徒刑,未能遵守不使用帳號的命令,則最高可判處6個月徒刑及新幣5000元(新臺幣10萬3000元)罰款。

泰塔斯.劉被捕一事讓新加坡OnlyFans創作者社羣備感擔憂。

用戶名爲LucyToday的創作者估計,新加坡有約100名本地創作者,並表示他們也害怕遭逮捕。她並說,在沒人受到傷害下,政府將性方面行爲視爲犯罪,令人非常沮喪。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慶文(Eugene Tan)說,在被投訴之前,新加坡創作者大致上似乎能產製內容,警方不會「對社羣媒體平臺進行侵入式監控」。

陳慶文並表示,新加坡當局不太可能起訴在各方同意下發送裸體內容的個案,尤其是情侶之間。但他也說:「製作、播送和分享猥褻素材被廣泛認爲不符合新加坡的道德標準和規範。」

被問及未來是否有任何修法計劃時,星國內政部一名發言人表示:「政府會定期審查我國法律,以確保它們繼續滿足社會需求。」

泰塔斯.劉表示,他將專注在YouTube等其他社羣媒體網站上發佈內容,直到收到判決結果。泰塔斯.劉表示,若自己遭定罪,將會使星國創作者退縮並轉往地下活動。(譯者:張璦/核稿:陳昱婷)11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