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河蟹輔大性侵案 夏林清要求道歉:解開「惡質權威」鐵頭套

記者蕭玗欣/臺北報導

輔大去年發生女學生酒後性侵案,受害者男友朱姓學生日前在臉書指控院長夏林清,爲了要維持學校名聲試圖要「河蟹整件事情。夏林清7日一早發出第三份聲明證明自己的清白,她表示,朱姓學生在臉書的指控「強烈且致命」,成爲扣在頭上惡質權威」的圖象,被灌漿成一鐵質頭套面具,「應該要先主動道歉,解開我頭上惡質權威鐵頭套」,更說朱生應出來正面迎戰。

夏林清在聲明中反駁朱生說她讓整件事延緩性平會的說法,她表示,去年事發後三天她人在國外,而當時校系已通知當事人,可申請性平會權利,「不向性平會申調是當事人的決定」,但卻被指控爲是主導心理系成立A案工作小組,以誤導他們不要進入性平會,避免醜聞外揚。

夏林清同時也公佈系所在事發後一系列的工作時程,一一「打臉」朱姓學生說詞。

此外,針對朱生在臉書指控夏林清說女學生酒後亂性,她表示,「這種去脈絡化的拼接方式,片面擷取我們在私下關係談話的片段,穿插跳躍的編織,造成扭曲的印象,好像真的是事實」,未來會再一一舉證反駁。

夏林清聲明全文:

「惡質權威」的鐵頭套

朱生5月29日的臉書指控強烈且致命,最主要針對的是我夏林清,再擴及心理系及輔大性平會。對於他片面所建構的指控「事實」及罪名,我幾乎完全不同意,但身爲老師,又是被控訴的「權威」,這些天,我經驗到「老師」這一個我多年認同投入的身份被已定了罪的「惡質權威」給排除否定了!若朱是與我面對面大罵我,甚至直接潑糞,我都還可和他大小聲的詰問或對打一架(這讓我想到當年公娼抗爭時,被路人直接吐口水,所激發而豁出去的悍勁與痛快),然而這次朱的臉書引發的瘋狂叫罵聲,則鋪天蓋地而來,其中夾雜各種不同的矛盾與利益,組成一片黑壓壓的大軍向我殺來。我想我得迎戰,但朱伯銘所建構起來,扣在我頭上「惡質權威」的圖象,被灌漿成一鐵質頭套與面具,由天而降套死我!被這個千斤頭套鑄造扣住後,即不易脫除,乃因「惡權威」人人厭恨,將她禁錮囚殺,人心大快! 除非圍觀羣衆中相當多數人,曾經驗過特定「權威」的「善」,且能加以分辨,纔不會人人皆曰可殺。而這死中求生的機會有多難啊!朱臉書中,多處用不實剪接手法鑄造鐵頭套。

先讓證據說話:事發之初我人都不在臺灣,那來延緩進入性平會?

去年事發過後三天,我人並不在臺灣,且校系已告知當事人,可申請性平會的權利;不向性平會申調是當事人的決定。

我被朱指控的最大罪狀之一是朱指我主導心理系成立A案工作小組,以誤導他們不要進入性平會,避免醜聞外揚。現在我的反證如下:

該事件發生去年6月28日凌晨,而我在6月28日近午就出國,直到7月12日纔回臺,13日纔跟當事人、朱生及周生他們三個人見面。從6月28日到我們初次見面這段時期,我人並不在臺灣,而這段期間系及校方既已具體做了很多措施在維護當事人權益,當事人自己也做了一系列的判斷跟初步決定。我羅列如下:

1). 2015/6/28,當事人驗傷完畢,即已報警進入司法程序。(請注意是事發當天就已進入司法程序)

2). 2015/6/29上午九點,警察由教官陪同調閱監視器,教官說明校方處理方式與性平會權益。

3). 2015/6/29下午四點半,學務處生輔組會議,校方啓動相關機制。

4). 2015/6/30上午十點半,學務處電心理系秘書要系辦通知當事人有性平會申調之權力。旋即由系主任何東洪通知當事人及其男友。

5). 2015/7/14上午九點,心理系秘書與當事人再次聯繫,告知權利義務,確認是否提性平會。經與當事人聯繫後,告知性平會與她的權益,當事人表示她會再想想。

6).2015/9/15,請慈宜老師告知女方關於男方的不迴應,並再次告知女方性平權益申調權。

7).2015/9/30,當事人正式提出性平,當天校方防治組開會決定受理成案,而後進行一連串調查。

上列1至4點具體顯示,朱生等完全被充份告知性平會的相關權益,校方也已通告性平會,申請性平會調查是當事人的權益,他們又非對權益一無所知,也不是沒有機會提出申請,那麼,他們爲什麼不做?自己不去申請變成「被人延緩」。他們當時決定不去性平會,難道沒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嗎?就算當時別人給建議也是善意,提供參考,自己當時既然接受了,豈能因爲後來不如原來的利益盤算,就可以反口咬人,再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嗎?「昨是今非」的新解,原來是隻以你們的利益來做爲判斷的最高唯一標準,別人的作爲既不存在也不算數。朱文七千多字中對於老師、系方、校方所做非常大量的協助,幾乎隻字不提,讓人以爲師長們只求壓抑他們的受害案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進行(爲了怕醜聞外揚)。回到重點,這段時間,我人根本不在臺灣,如何主導而延緩他們提性平?我爲何有罪?對此,我已要求系方將一路處理的工作日誌公佈,大家將看到較完整的真相。

朱生自己文中的證據:是系主任建議他們先不走性平,不是夏林清

當然,朱生可以不服氣說,我以上所引的反證資料都單方面來自系裡,未必是事實,那我進一步由朱伯銘自己公佈的臉書網誌中,找出證據,證明他自己從來都知道,建議他們先不進入性平會的不是我。

朱臉書文自證如下:

一、朱臉書文第三段:「第二天繫上得知此事,系主任打電話詢問我發生何事,並轉告我對方的說法是他莫名被我打傷,要驗傷提告我,並建議我們不要那麼快走法律和性平,繫上會約談對方瞭解情況,相信繫上有處理好這件事的能力。」。

二、朱臉書文第五段:「第三天,與系主任見面,告知大學班導翁有打兩通電話關心女友(注:朱原文是直接寫其女友名字)沒有接到,打給了女友(同上注)的哥哥,有接到;約談了男方當事人(注:朱原文是直接寫該當事人的姓),他的說法與我們的還有目擊同學的完全對不上,可以去做筆錄;另告知性平會詢問是否要提交性平,我與女友(朱原文是直接寫女友的姓)當時並不知道性平會是做什麼的機構,聽了老師認爲性平會作用不大的建議,先讓女友(注:朱原文是直接寫其女友名字)繼續休息。」。

舉出上述證據,並不是撇清關係,而是清楚指出具體事實(朱生自己提供),證明朱生對我的無端指控,確是公然栽贓。此事發生後,繫上老師都很關心,大家一起協同幫助學生們。

我認爲系主任何東洪的建議當時完全是善意的,是爲了當事人利益考慮,重點是朱等人當時也同意,他們在自己利害考量下,也認爲先不去性平會,能爭到更多的利益。也許後來別人已經盡力,卻仍不如他們的意,就被認爲是損害他們的利益。於是原來介入幫忙的人,忽然都成爲損害他的不友善者;所有人的辛苦協助都變成是僞裝的,系方乃是別有所圖,怕醜聞外揚。

以上我已具體引用朱自己臉書長文中的敘述證明,案發後那三天,建議他們先不進入性平會,並不是我夏林清。朱伯銘你如何自圓其說?

事實如此明白,朱生竟還敢睜眼說瞎話,這是對我夏林清硬生生羅織,再以「權威」,還是「巨惡權威」的大帽子把我套死,進而廉價地勾動社會上向來痛恨權威爲惡的情緒,導致圍觀羣衆不加思索對我競相撻伐。朱惡意地利用社會原來反權威的正向價值遂行其私刑之報復,真是構陷大衆於不義。

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我真的是朱生指控的「惡質權威」,朱生也絕對沒有權力硬生生將我沒做的事(刻意延緩性平)羅織到我身上來。我長期參與社會改革,反抗權威體制,也時時小心不要讓自己成爲宰制別人的權威的一部分。我在反抗權威體制時,也絕不會羅織對方罪名,而是光明正大的是非對決。

朱生因其具體利益未獲滿足,就故意羅織罪名殺人。連上述這樣完全違背事實的罪名,朱生都敢明目張膽羅織到我身上來,更不要說其他那些去脈絡化的摘取對話中的片段所建構出來的指控。

今天我已初步把強而有力的證據攤出來,照理說,朱生應該面對後要主動道歉,先解開套在我頭上的「惡質權威」鐵頭套,進而尋求我的諒解,並要反思自己的心態,爲何會爲了利益犯了這樣的過錯;如果朱生不以爲然,歡迎出面反駁,打垮我的論證。但如果朱生沒有這樣做,我只好繼續爲我自己的清白奮戰!

朱文長達七千多字,還指控我將該案說成是酒後亂性,好像故意混淆是非,還說我爲圖謀自己的利益。更惡質的是,這種去脈絡化的拼接方式,片面擷取我們在私下關係中談話的片段,穿插跳躍的編織,造成扭曲的印象,好像真的是事實,這些未來我還會一一舉證,加以反駁。

夏林清 2016.6.7凌晨